為完成相同的減排目標,給企業更多減排自主權的政策對企業生產活動的不利影響會更小。通過產量控制的辦法進行減污降碳,企業自主決策空間最小:企業除減少產量或關閉產能,沒有其他選項,也沒有任何激勵去進行節能減排工作。在能源投入控制政策下,除減少產量或關閉產能的應對選擇外,企業還可以通過技術升級或流程改造以降低能耗。而在污染物和碳排放控制政策下,企業自主決策空間最大,除上述兩個應對選項外,企業還可以有增加減排設備投入、轉變能源投入結構等更多減排選項。尤其是考慮到不少高能耗行業,例如鋁業,是利用二次能源電力進行生產,行業生產本身並不直接產生較多的污染物和碳排放。如果改變能源結構增加清潔電力在電力供給中的比重,這類高耗能行業並不存在突出的污染物和碳排放問題。
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本質是外部性和市場失靈問題,人類歷史上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政策思路主要是上述討論的行政規制和市場化政策兩個選項:前者是政府通過行政手段直接配置環境或碳資源;後者則是政府通過排放徵稅或排放權交易的市場化政策手段為污染物或碳排放定價,進而使得市場得以利用價格機制解決環境和碳資源的最優配置問題。當政府通過徵稅或排放權交易的辦法設定碳價,企業的碳排放行為就由免費排放轉為有價排放,企業就可根據碳價自行決定如何投資減排設備、如何降低生產能耗、如何縮減產能以及是否應該關停、退出市場。相比於行政規制政策,市場化價格政策給予企業最大自主減排空間和最強減排激勵。理論上,給定碳價,每個企業都會增加減排投入,直到邊際減排成本等於碳價。由於所有企業面臨同一碳價,理論上市場上所有企業的邊際減排成本都將是相等的。這就在整個社會層面實現了碳減排成本的最小化。
任何減污降碳舉措都會給經濟社會帶來一定成本。在我國人均GDP剛到1萬美元、低收入人群比例還相當高的背景下,實現減污降碳目標並非不惜一切代價,而應在尊重經濟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前提下,以較低的成本實現環境與經濟的有機結合。因此,為完成降污減排目標,首選是市場化價格政策;其次,即便是要依賴基於數量目標管理的行政規制手段,也應選擇成本相對較小的污染物和碳排放數量控制政策,而不是基於產量和能源投入量控制的間接減排政策。
國企發揮能源保供主力軍作用
主持人: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如何帶頭積極採取措施,確保我國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劉俊(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戰略與規劃研究所副所長):能源安全事關國計民生,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進程中,確保我國能源安全穩定供應責任重大、影響深遠。
第一,降碳減排並不意味著近期不發展化石能源,以煤炭為主體的化石能源依然是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的基石。我國化石能源消費規模巨大,2020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49.8億噸標準煤,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為84.1%,其中煤炭占比56.8%。從我國未來能源消費結構來看,預計未來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消費依次達峰,達峰之前化石能源仍有一定增長。
第二,非化石能源規模化發展與化石能源清潔利用並舉是重要方向。從未來保障能源供應和降碳減排的視角來看,既要考慮增量能源需求更多地以非化石能源來滿足,又要在技術、市場、政策等方面採取綜合舉措,有效推動存量化石能源安全有序地清潔化利用,再平穩漸進地過渡到存量替代的階段。
第三,大力發展新能源是加快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但需與煤電等電源協同互補。我國新能源資源豐富、產業鏈完整,具備大規模高比例開發的良好條件,但新能源出力“靠天吃飯”,對電力電量的貢獻存在較大不穩定性,低出力與負荷高峰叠加將導致電力缺口,需要依靠煤電、氣電等其他電源調整出力以彌補電力不足。
穩妥推進電力系統降碳減排是能源供應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宜採取“先慢後快”的碳減排路徑,力爭2060年實現零碳電力系統。主要原因在於:一是發展新能源目的是調整電量結構,提供綠色電能,對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是漸進的;二是煤電加裝碳捕集與封存裝置後成為“近零脫碳機組”,也相當於“清潔能源”;三是考慮電力系統供應安全,煤電等電源在較長時期仍將承擔電力保供的重任。
今年9月以來,我國局部地區陸續出現能源電力供應短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各級主管部門全方面加強對煤電油氣運等工作的部署,能源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積極配合,充分發揮了能源保供主力軍的作用。
一是積極推動能源增產穩供。以依法依規、確保安全為前提,有序釋放煤炭先進產能,重點保證大礦穩產滿產,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產保供。今年10月、11月,我國能源保供穩價政策持續顯效,煤炭產業鏈各環節齊發力,原煤產量分別達到3.6億噸、3.7億噸,相比9月提升3000萬—4000萬噸。11月以來,電廠存煤持續提升,全國統調電廠存煤普遍超過20天,已達到或超過常年正常水平,確保了入冬前能源電力供應有保障。
二是努力拓展能源保供資源。利用好海外市場,多來源、多渠道加大能源進口力度。今年10月、11月,我國煤炭進口2694萬噸、3505萬噸,同比增長96.2%、198.1%。同時,加大儲氣庫等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升能源儲存水平。在各大油氣企業共同努力下,目前各大地下儲氣庫已陸續開始注氣,我國今年供暖季可以形成270億立方米以上的儲氣量,為冬季調峰保供發揮作用。
三是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對於煤炭等一次能源,按照戰略性資源進行保底管控,形成保供穩價長效機制。要發揮好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及早鎖定價格和資源。在市場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時,國有企業應帶頭穩定市場價格,引導能源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四是全力促進電力充足供應。建立電煤、燃氣供應預警機制,持續挖掘發電潛力,促進燃煤、燃氣等各類機組能開盡開、多發滿發。充分發揮大電網資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學安排電網運行方式,利用跨區跨省輸電通道,統籌協調全網電力電量平衡,加強電力餘缺互濟,確保電網安全。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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