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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機制夯實非遺傳承人責任
http://www.crntt.hk   2022-01-02 14:36:45
 
  國家文化主管部門依據評估標準加強對傳承人德行與業績評估和動態管理,並完善督查與退出機制,十分必要。雖然進入各級傳承人名錄要經過本人申請、地方推薦、專家評審、政府認定的過程,但這是政府與社會對非遺從業者人品、業績的高度肯定。如果獲得代表性傳承人稱號,以此追求個人產品升值,卻不積極履行保護傳承義務,或者見利忘義,嚴重違反公序良俗,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甚至觸犯國法,就應該有警示與退出機制。

  實行傳承人退出機制,對於入選傳承人名錄的人來說,是一個有力的警醒,能促進與增強傳承人傳承與傳播非遺的自覺意識。激活非遺傳承人制度中的退出機制,對非遺傳承人進行定期評估的動態管理,對於完善非遺傳承人制度,保障傳承人制度的活力、公正與尊嚴是及時而必要的。

  在日本、韓國,對於“文化財傳承人”也有類似規定,無論從業者技藝或技能有多高,如果本人不願意將技藝或技能傳給他人,就無法獲得“重要文化財持有者”這一榮譽稱號。

  當然,政府或文化主管部門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傳承工作除了日常督查與退出處罰外,還應該從正面鼓勵與獎賞。對於那些有傳承使命感,但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傳承能力的傳承人,可以嘗試由政府或文化主管部門授予榮譽傳承人稱號,以鼓勵傳承人的終身奉獻,這也體現了政府對非遺傳承人的關愛與體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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