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建銘前往台中監獄報到執行。(照片:中時新聞網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電/陳水扁女婿趙建銘16年前兩度參加“三井宴”、涉入台開公司內線交易,高等法院更五審認定共犯不法利益達新台幣1億318萬餘元,逾1億“門檻”,屬證券交易法加重內線交易罪,但本案自繫屬第一審法院超過8年,適用速審法減刑,判趙建銘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趙因另犯偽證案遭判刑3月,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今裁定執行3年10月。本案可抗告。
趙建銘在10月25日已至台中監獄服刑。
綜合台媒報道,趙建銘與父親趙玉柱,於2005年間透過母親簡水綿的名義,向彰化銀行購入2萬多張台開股票。1年後台開股價已經飆漲,1年內大賺3億多元。經當時的“立委”邱毅爆料後,檢調單位介入偵辦,查出趙建銘2005年7月間,兩度參加台北市著名日本料理“三井”宴會,包含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等人,均參加這兩次宴會。檢方認定趙建銘於席間獲得台開利多消息,並向彰銀達成購買股票的協議,最後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對趙建銘等人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由於“內線交易罪”對於犯罪金額計算一直無法達成定見,致本案多次遭撤銷發回更審。其中趙建銘一審遭判刑6年,趙玉柱因另涉侵占台灣省桌球協會公款,被加上1條“公益侵占罪”,總計判刑8年4月。二審判趙氏父子9年6月、7年。
案經多次更審後,高院在今年初的更五審中以《速審法》減刑,最後將趙建銘判刑3年8月、趙玉柱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月間駁回上訴定讞,趙建銘父子陸續發監執行。由於趙建銘在扁家相關弊案中曾經作偽證,最後遭判刑6月、減為3月定讞。檢方因此聲請高等法院訂應執行刑。
高院於29日作出裁定,參酌趙建銘二罪宣告刑之有期徒刑總和上限、各刑中最長期,暨受刑人各犯罪情節、危害情況、侵害法益、犯罪次數,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並斟酌受刑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為無意見等總體情狀綜合判斷,最後定出3年10月的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