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業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明年元旦前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照片: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中評社台北12月9日電/為提高新冠疫苗覆蓋率,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39類場所的工作人員,包括外送員、攤商、巿場工作人員、商場收銀員等,最晚須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若未打2劑疫苗,元旦起上工前,必須提供3日內的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之後每周都要出示最新檢測證明,否則禁止工作,意即被公告的39類工作人員若想在元旦後正常出勤,只剩9天時間可打疫苗。
為因應春節返台人潮,避免Omicron趁虛而入,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衛福部”、“內政部”、海委會、“國防部”、“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考選部”等“部會”所管轄的39類工作場所人員,從元旦起皆須完整接種2劑疫苗,否則要出示PCR檢驗陰性證明,變相強制相關行業人員接種疫苗。
目前被列入強制接種的行業從業人員有39類,“衛福部”管理的部分,包括托嬰中心、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社區型衛生福利機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親子館、民俗調理業;“內政部”管理的警消人員;“勞動部”管理的職業訓練場所;“交通部”管理的航空機組員、商船船員、防疫車隊駕駛、高鐵或台鐵等運輸業人員、郵務處理人員、外送員,以及軍人、“憲兵”、選務人員、殯葬場所工作人員、防疫旅宿工作者。
“經濟部”主管的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營業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桌遊及麻將休閒館、歌廳、舞廳等八大場所、大型餐宴、婚宴場所、美容美體業、會議及展覽場館、倉儲業、合法攤商及賣場收銀人員;“農委會”管理的各類批發市場工作人員;“教育部”主管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等。
指揮中心規定,明年1月1日起上述相關人員必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滿14天,回推等於最遲12月17日前得打完第2劑,否則元旦起上班必須提供3日內的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未來每周都需出示最新檢測證明,否則禁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