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深化貿易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自2013年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以來,我國不斷壓縮負面清單,由最初190條縮減至2020年全國版33條、自貿試驗區版30條、自由貿易港版27條,全部取消金融領域准入限制,不斷放寬電信、醫療、教育等服務業領域准入限制。2020年頒布的外商投資法為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為穩定外資發展提供了透明、可預期的環境。我國積極開展服務貿易創新試點工作,2020年8月出台《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提出了八大試點任務和122項具體舉措,重點在進一步擴大服務業開放、推動服務貿易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新業態和新模式發展等方面加強探索。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已出台。
第三,自貿試驗區成為開放壓力測試和探索高水平國際經貿規則的試驗田。自2013年上海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我國已經設立21個自貿試驗區。自貿試驗區針對自身特點在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監管方式創新、發展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及服務貿易、數字貿易規則方面先行先試,形成了278項制度創新成果在全國複制推廣。2021年1—7月21個自貿試驗區進出口額、實際利用外資占全國比重分別為16.6%和17%,同比增長42%和33.5%。
第四,海南自由貿易港成為高水平開放的新標杆。2018年4月我國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這是黨中央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作出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海南將建成全球開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經濟功能區,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制環境,實現貿易、投資及跨境資金流動、人員流動、運輸來往的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這些措施將促進貿易投資及人員、技術、資金、數據、服務等自由跨境流動,尤其是消除涉及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跨境交付、境外消費方面制約服務貿易發展的障礙。
與世界共享開放型經濟發展成果
我國通過對接世貿規則釋放了改革開放的制度紅利,促進了開放型經濟快速發展,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復甦和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的主要貢獻者。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經濟總量由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貨物貿易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一位,服務貿易由第11位上升到第二位,利用外資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對外直接投資由第26位上升到第一位。與此同時,世界各國也分享了我國經濟發展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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