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證券和華金證券分別收到安徽證監局和上海證監局的罰單。因財務顧問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充分審慎履行核查義務,未發現資產被抵押的事實,華金證券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不同資產管理計劃賬戶間存在違規交易、債券投資風險管控不完善等問題,華安證券被安徽證監局責令改正。
方正證券北京資產管理分公司和中金公司均收到北京證監局的罰單。中金公司因使用成本法對私募資管計劃中部分資產進行估值、存在對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的情況,被北京證監局責令改正;方正證券北京資產管理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未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被北京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華福證券被福建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對投資銀行類業務承做集中統一管理不夠到位,並且業務人員績效獎金主要與承做項目收入掛鈎,未考慮專業勝任能力、合規情況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