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劉旭認為,《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互聯網行業強化反壟斷的呼籲,要求更細化,又有利於中國企業更好參與數字經濟全球治理,更好地在海外市場參與國際競爭。
消費者權益將進一步保障
強制用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在無正當理由前提下限制識別和正常訪問其他平台的網址鏈接、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普通用戶遭遇的這些煩惱,將在《互聯網平台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出台後得到有效遏制,各類平台用戶的基本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據了解,《互聯網平台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將配合發力。《互聯網平台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對平台進行分級的依據之一是限制能力,即平台具有的限制或阻礙商戶接觸消費者的能力。超級平台、大型平台分別具有超強限制能力和較強限制能力。《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對超大型平台經營者和其他平台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提出了嚴格要求。例如,要求超大型平台經營者開放生態、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數據安全、定期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風險進行評估等;要求其他平台經營者保障消費者信用評價權利,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應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和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建立內部監督檢查制度,督促平台內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產品及服務等。
業內人士認為,兩份指南為互聯網平台劃出了“紅線”,為企業合規經營、維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一套標準,增加了確定性。對政府來說,體現了堅持發展和監管規範兩手抓,有利於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兩份指南正式施行後,將引導未來互聯網行業監管方向,更好地維護和保障用戶各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