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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蘇不同調 徐國勇:2年未返台移籍不放寬
http://www.crntt.hk   2021-11-15 12:39:16
徐國勇。(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11月15日電(記者 鄭羿菲)針對台灣民眾因疫情因素來不及2年返台可能遭遇遷出戶籍的問題,“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態研議放寬。但“內政部長”徐國勇15日表示,移民署因應新冠肺炎並未限制民眾入境返台,疫情期間也有許多民眾返台,目前“內政部”認為不宜修改戶籍法出境2年的遷出規定。不過,即便沒有修法打算,但蘇院長已有指示,會做相關研議。

  春節返台人潮非常大量,導致出現防疫旅館一間難求的情況。雖“衛福部”已調整為完成2劑疫苗接種的民眾採7天住防疫旅館、7天居家隔離(7+7)的防疫措施,但未能完全解決問題,恐發生民眾出境2年來不及返台,遭遷出戶籍的問題,並進一步延伸出投票權、勞保等問題。蘇貞昌日前表達,若因疫情無法返台是不可歸責,也無必要專為2年期限趕著返台,會請主管部會研究放寬延長規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邀請徐國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等人進行“春節台商返鄉暨防疫相關工作辦理情形;與在台設籍因疫情逾兩年無法返台遭戶籍遷出登記(除籍)等問題”專案報告,並備詢。

  徐國勇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沒有除籍,而是“移籍”,這是比較精確的用詞說法。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有判例說明,當離開台灣2年不住在這裡的時候,這是事實行為,並不是法律行為,相關法律是呈現民眾2年沒有住在台灣的事實,沒有涉及任何法律變更,也不涉及任何法律權益上的變更。

  徐國勇說,是否因此影響勞保、健保、國民年金等,那是其他部會依其他相關法律處理,跟民眾移籍沒有關係,他們仍然是我們的國民,隨時可以回來,隨時可以把戶籍設到想要設的地方。

  “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戶籍法是僅針對出國逾2年的民眾,就其出境適時辦理戶籍遷出登記,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並非“除籍”。按最高行政法院判例,遷徙是事實行為,當事人既已超過2年未有在國內居住之事實,自應依戶籍法辦理遷出登記。目前移民署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並未限制國人入境返台,就算當事人戶籍被遷出,只要持有“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境證明文件,即可由本人或委託家人辦理遷入登記。

  報告指出,目前並未限制民眾不得入境返台,已出境民眾只要在2年期間返台1次戶籍就不會被遷出,防疫期間亦有許多台灣民眾返台。若放寬出境遷出規定,戶政機關在登記上“窒礙難行”,因此不宜修改戶籍法出境2年之遷出規定。至於當事人健保、勞保、國民年金、稅務等相關權益,宜由各機關就其業館權責予以斟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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