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部分處罰標準是:
1.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
2.已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號牌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
4.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車輛予以收繳。
可通過“北京交警”APP在線預約註冊
今年以來,為應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大量更新合規電動自行車上牌情況,市公安交管部門主動作為,推出多項便民措施。在全市18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的基礎上,積極拓展註冊登記業務網點,在全市選取了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實現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服務。
按照《條例》規定: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後,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申請登記,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符合條件的,交管部門當場免費登記並發放行駛證和號牌。
在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時,需預約後進行辦理。市民可通過“北京交警”APP在線預約,按照預約的時段進行辦理,減少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對於申請人為60歲以上老年人的,非機動車登記站提供綠色通道,市民可直接前往辦理。
在電動自行車便民服務點辦理登記上牌時,無需預約。便民服務點提供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服務,方便市民就近、快捷辦理,建議市民朋友優先選擇便民服務點進行辦理。網點信息在交管局網站(http://jtgl.beijing.gov.cn)實時公示,市民群眾可自行了解具體辦理流程及辦事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