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人祥說,小黃卡僅供民眾在台灣做使用,若民眾在台接種一劑疫苗,又要出境在打第二劑,則不建議繼續用小黃卡註記,應索取該國的接種證明,但若小黃卡上已有他國的疫苗接種註記,必須載明疫苗批號,以及責任醫師簽名,若這些資料都有,“我們認為就可以。”
至於已在大陸完成兩劑疫苗接種的民眾,返台後若取得小黃卡,並註記國藥、科興該怎麼辦?莊人祥說,目前已請地方衛生局追回該民眾的小黃卡,他強調,目前指揮中心僅承認世衛組織認可的6支疫苗,凡完整接種過的民眾,返台後都不需再進行接種,因此完成登錄的民眾,出入醫院、陪病等都不會受到特別規範,視同在台灣完整接種過疫苗的民眾。
另外針對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海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台灣核准使用之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