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市場化推進創新資源要素有序流動、高效配置
文章提出,面對粵港澳複雜多樣的制度差別和行政壁壘,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資源的區域融通,珠三角地區要加強頂層設計,高位推進,以國家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為契機,以在全國率先建立區域統一大市場為導向,以高度市場化推進創新資源要素有序流動、高效配置。
一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增強大灣區協調模式的市場性。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協同創新為特色,以資源配置、效益評價、利益共享等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大力營造利於大灣區協調發展的市場環境和機制,加快構建龍頭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推進項目、人才、資金等一體化配置,推進產權交易市場、技術市場、人才市場等創新要素市場的一體化建設,推動產業鏈、創新鏈有效對接、深度融合。
二要充分發揮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第三方組織在區域公共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構建大灣區統一的創新大數據系統,建設區域技術轉移服務平台,培育市場化專業化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定技術標準、推動創新合作、規範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建設一批有利於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專業聯盟等,賦能創新協同組織。
三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政策、標準、制度的逐步統一構建大灣區一體化創新生態系統。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形成一套一體化的、成熟的技術標準、檢驗檢測認證和管理服務標準。構建一體化技術創新治理體系,實現大灣區在技術創新治理政策上的對接、銜接和配套。借鑒國際最優標準和國內最好做法,逐步在大灣區協同形成保障市場機制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制度規則體系,全面排除影響統一市場形成的各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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