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孟波曾在早年自述,1990年研究生畢業以後,他分到武漢長江大橋局,先後在大橋局的橋梁科學研究院和第一工程處、蕪湖長江大橋等不同崗位和單位都待過。1996年的12月份,鐵道部黨組織任命他為大橋局的副局長兼蕪湖長江大橋工程指揮長,修了四年大橋。在2000年5月份,大橋建成的時候,他也榮獲了“全國勞動模範”的光榮稱號。同時,2000年8月份,鐵道部黨組織再次任命他為大橋局局長,改制後,成為大橋局集團總經理,前後幹了6年。
他說,“在我們的行業中,我在年輕人當中升職是比較快的,28歲提為副處級幹部,31歲做了大橋局副局長,35歲做了大橋局的局長,在我們鐵路系統中是最年輕的了。回想起這些年生活和工作的經歷,全國勞動模範、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優秀創新企業家等一系列榮譽的獲得,全都依賴組織的培養,群眾的信任,當然,與個人的努力也分不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新文章披露,經國家監委指定管轄,該案由河南省監委辦理。近日,中方向外方提出執法合作請求,推動外方執法機關將其抓獲並遣返。我辦案機關克服疫情影響,將其押解回國。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周孟波作為國企領導人員,涉嫌職務犯罪並外逃,影響極為惡劣。此次通過國際執法合作將其緝拿歸案,是“天網2021”行動和國企領域反腐敗的重要成果。我們將堅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持續深入開展反腐敗國際司法執法合作,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逃匿多久,都要將其繩之以法,絕不讓其逍遙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