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增強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將協調發展作為推進中部地區加快高質量崛起的內生特點,加強與區域重大戰略的互促共進,促進區域間融合互動、融通補充。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加快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圍繞對話交流、重大事項協商、規劃銜接,建立健全中部地區省際合作機制,推動省際協作和交界地區協同發展。
著力建設綠色發展的美麗中部。將綠色發展作為推進中部地區加快高質量崛起的普遍形態,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共同構築生態安全屏障,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著力推動內陸高水平開放。將開放發展作為推進中部地區加快高質量崛起的必由之路,依托中部地區的鐵路、高速鐵路、高速公路、水運通道、樞紐機場等加快完善對外開放通道,不斷提升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對外開放平台的作用,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統籌高質量“走出去”和高水平“引進來”,打造內陸對外開放新高地。
著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將共享發展作為推進中部地區加快高質量崛起的根本目的,更加積極有為地推進共同富裕,不斷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能力和供給能力,加快形成現代化的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著力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將改革創新作為推進中部地區加快高質量崛起的根本動力,構建有利於中部地區加快高質量崛起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支撐,因區施策,靶向施策,不斷提高區域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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