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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台產疫苗不能“出國”? 蔡政府駁斥
http://www.crntt.hk   2021-08-17 15:57:43
33個國家對外籍人士入境的相關規定。(台“外交部”提供)
  中評社台北8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民眾熱議各主要國家是否需要持有疫苗接種證明才能入境,台“外交部”今天提供資料說明,強調疫苗接種證明並非當前各國政府同意外籍人士入境的必要條件,對於有人質疑“打台產疫苗不能‘出國’””相關論調,經查證與事實不符。

  台“外交部”根據截至8月17日的最新統計資訊,針對台灣民眾最常前往的33個國家,整理相關入境規定,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完全開放”:對自台灣出發的民眾採“完全開放”政策,民眾無須出示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文件,即可入境也免隔離的國家有5國:比利時、西班牙、芬蘭、愛沙尼亞及墨西哥。

  二、“符合條件入境後免隔離”:對自台灣出發的民眾採有條件開放,只要持採檢陰性證明(PCR或抗原快篩),或疫苗接種紀錄(以該國承認的疫苗種類為準),或康復證明等相關文件(實際情形依各國最新規定),可以入境後免隔離的13個國家,包括:德國、法國、捷克、荷蘭、瑞士、奧地利、英國、美國、巴西、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及新加坡。

  三、“入境須隔離或僅限特殊事由入境”:義大利、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四國規定持有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疫苗接種紀錄等相關文件入境,仍須進行隔離。

  另外,加拿大、日本、韓國、印尼、印度、越南、澳洲、紐西蘭、俄羅斯、以色列及阿根廷共11國,則禁止一般外國旅客入境,僅限制外交公務、特殊事由及緊急人道考量者才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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