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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訴法官諮委會成立 張舉能任主席
http://www.crntt.hk   2021-08-03 10:57:07
  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司法機構昨日宣布,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的兩層機制,在本月16日起生效,並委任“投訴法官行為咨詢委員會”成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擔任主席。委員會在主席外共有八名成員,包括終審法院法官林文瀚、陳兆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另外四名社會人士包括永泰地產主席鄭維志、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前申訴專員劉燕卿,以及珠海學院校長李焯芬,任期兩年。

  兩層架構處理投訴

  咨詢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就處理投訴作出監察及提出意見;就法庭常規或程序中識別導致或可能導致投訴之處,提出改善建議;以及就改善投訴處理機制提出建議。針對可跟進投訴,若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將以兩層架構處理,由多於一名高院法官組成專責法官小組(第一層)進行調查;第二層咨詢委員會將審視和給予意見,由終院首席法官作最終決定。另外,與終審法院法官和法院領導的行為直接相關的可跟進投訴,不論其性質屬嚴重或輕微,均會按上述兩層架構處理。

  張舉能表示,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在推展兩層機制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時,司法機構依循的基本原則是不可削弱司法獨立。任何對司法決定的不滿,只可透過適用的法律程序,如上訴或覆核的方式處理。

  張舉能說,咨詢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他們分別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這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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