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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抽調優秀幹部到省委巡視崗位鍛煉 
http://www.crntt.hk   2021-07-14 12:25:57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選好配強巡視隊伍、把優秀幹部安排到巡視崗位鍛煉的要求,日前,江西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抽調優秀幹部到省委巡視崗位鍛煉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圍繞建設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巡視幹部隊伍,以優化隊伍結構、推動隊伍優勢互補為目標,結合江西實際,就巡視幹部的人員組成、條件標準、選拔程序、考核評定以及管理監督等方面提出相應措施。

  在人員組成上,《意見》指出,原則上每輪巡視每個巡視組至少配備1名紀檢監察幹部、1名組織系統幹部(均不含巡視組的固定幹部)和3名巡察幹部、2名財政幹部、1名審計幹部。同時,根據需要商相關單位抽調其他優秀幹部參加。

  在條件標準上,抽調幹部應為中共黨員,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不涉及正在調查核實的問題線索。其中,新提任的廳級幹部和優秀年輕處級幹部要求具備較豐富的工作閱歷和領導經驗,熟悉相關工作和政策法規,廳級幹部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處級幹部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紀檢監察、組織、巡察、財政、審計等系統幹部及其他專業幹部一般應具備2年以上業務工作經歷,熟悉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在選拔程序上,江西省委巡視辦按照“廳處級領導幹部、紀檢組織巡察幹部、財審專業幹部、其他專業幹部”四類,分別建立巡視人才庫並進行動態管理。對於優秀幹部隨時予以吸納入庫,入庫幹部如考核不合格,則及時調整出庫。

  在考核評定上,對抽調期滿的幹部,省委巡視組將從政治表現、工作業績、作風和執行紀律等方面,每年評定表揚一批優秀抽調幹部,對工作表現特別突出的,適時向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推薦。

  《意見》要求,抽調幹部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要切實把好政治關、業務關、作風關、廉潔關,對推薦明顯不符合條件人選,造成嚴重影響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抽調幹部赴省委巡視組報到前,所在單位黨組(黨委)負責同志應當與幹部面對面談話,提出有關紀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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