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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中評社 段曉魯攝) |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記者 段曉魯)香港特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月13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並就大批區議員辭職一事作出回應。她表示,法律是不可以形同虛設,為現任區議員宣誓的工作必須進行。新條例就著如何宣誓以符合要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寫得清楚,既有正面清單,亦有負面清單。相信每一個區議員都會用負面清單來量度自己過往,特別是自從2020年1月以後擔任區議員時所做的行為,會不會有“踩界”,從而開始要思考究竟自己是否繼續擔任區議員。
林鄭表示,在5月12日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之前,區議員並不屬於須要宣誓的人員,所以現屆區議員在2020年1月1日上任時未有進行這個宣誓程序;但這並不等於區議員不須要符合要求,這個要求就是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因為在他們參選時都有這個申明。自從條例通過後,已多次作出說明,因為這是一個新安排.面對400多位現任議員,要研究究竟在落實執行宣誓的工作時,會出現甚麼情況而要採取甚麼後續工作,特別是在法律上的穩固性,所以用了一段時間,到今日已接近兩個月。政府會爭取盡快落實,政事務局亦正很努力地釐清我剛才所說的一些細節,然後準備為這些區議員宣誓。
林鄭提到,個別現任區議員自己看到有一條法例通過了,對於他們有一個法律的必然要求,如果違反了這個法律要求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個別作出自己的決定,這個並不是政府能夠控制的。這條條例就著如何宣誓以符合要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寫得清楚,既有正面清單,亦有負面清單。相信每一個區議員都會用負面清單來量度自己過往,特別是自從2020年1月以後擔任區議員時所做的行為,會不會有“踩界”,從而開始要思考究竟自己是否繼續擔任區議員。
林鄭表示,現時都有相當多現任區議員提出請辭,我們會繼續處理這個問題。唯一我想說的,就是這一條法律是不可以形同虛設,為現任區議員宣誓的工作必須進行。第二,為了說明這條條例是有實質的作用,不是只在文字上列明要求,我們在落實執行宣誓時亦不會受到這方面的結果所影響。關於坊間有些人說,如果取消太多人的資格,令某一個區議會少了很多區議員而不能運作,這是不行的。林鄭強調,這個並不是政府的考慮因素。政府的考慮一定是切實、準確、全面地落實法律的要求,如出來的結果會令到區議會的運作有所影響的話,則會再處理區議會運作的問題。事實上,過去一年半的區議會運作都已經受到很大的衝擊,已經不是我們往時知道的地方行政和反映地區問題、處理市民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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