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據證券日報報道,7月5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關於加強規範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落實情況的通報。該通報點名21家人身險公司,並列明其存在的三大問題:一是激進發展模式仍然存在,二是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三是市場亂象仍然多發。
在人身險行業,常有“開門紅,全年紅”的說法,很多人身險公司通常在年初採取激進的業務策略,但銷售誤導、給予合同外利益等違法違規情況也隨之激增。為規範市場,去年10月份,銀保監會印發上述《通知》。申萬宏源證券分析師葛玉翔認為,從發布時間及要求來看,該《通知》劍指人身險公司2021年的開門紅,目的是引導“合規開門紅”。
從實際檢查結果來看,銀保監會指出,部分人身險公司仍然延續粗放經營模式,靠激勵政策短期內獲取業務規模的高速增長。例如,中郵人壽吉林分公司等“開門紅”期間實際銷售情況大幅高於報告的業務發展計劃;部分人身險公司一季度保費收入同比增速超50%,完成全年計劃的70%以上;北京人壽天津分公司銷售的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存在保障程度低、長險短做、變相理財等風險。
從市場亂象來看,上述通報指出,多家人身險公司出現虛列費用、虛構中介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除虛假宣傳、誇大產品保障外,還有多家險企存在炒作停售行為。
事實上,銷售誤導向來是人身險行業的老問題,也是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的保險消費投訴情況,一季度,涉及人身保險公司的投訴中,理賠糾紛3206件,占投訴總量的14.34%;銷售糾紛9208件,占比41.19%。可見,銷售糾紛占比非常高。“銷售糾紛較多而理賠糾紛較少,部分原因是理賠具有滯後性,但值得注意的是,銷售糾紛高的這類產品存在更大隱患,其今後的理賠糾紛可能也會較高。”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而炒作停售行為不僅可能帶來銷售誤導、侵害消費者權益,而且也會對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以今年的重疾險市場為例,由於“重疾”定義修改,自今年2月1日起,各險企只能銷售基於《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開發的成人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業界稱之為“新定義重疾險”)。而人身險再保險市場相關數據顯示,2月份重疾險市場規模出現斷崖式下跌,此後的3月份到5月份,市場依舊冷清。
“舊重疾險停售前,行業銷售人員過度營銷,嚴重透支了此後的重疾險市場。”明亞保險經紀研究發展部負責人衛江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舊定義過渡期結束後,銷售人員不僅要熟悉新產品,而且沒有潛在重疾險客戶,需要從零開始儲備。
正因如此,銀保監會對銷售誤導、炒作停售等現象向來保持高壓態勢。銀保監會表示,上述《通知》印發以來,各人身險公司針對文件列出問題清單,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主動發現問題並切實整改,通過自查共發現問題風險點3萬多個,大部分已得到整改,有效提升了合規經營水平。針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銀保監會要求險企從三方面開展工作:認真開展整改問責;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內控合規建設。“監管部門將繼續保持監管高壓,嚴厲打擊市場各類不規範行為,對查實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從嚴處罰,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