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日電/近日,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據了解,這是現行職業教育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以來的首次“大修”。從目前公開的內容來看,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了職業教育內涵及類型教育的定位,在完善職業教育體系、深化職業教育規律等方面有不少突破和創新,引人關注。
光明日報發表北京師範大學職業與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長助理白濱文章分析,職業教育法此次“大修”,跳出教育看教育,從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戰略視角對職業教育的作用與功能進行定位,賦予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修訂草案還跳出傳統上將職業教育主要局限於學校職業教育的窠臼,賦予學校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並重這一職業教育新的內涵。
有研究表明,到2049年,中國有2.78億人的工作將會被人工智能取代,占就業人口總數的35.8%。其中,現代製造業和服務業受影響最大。大量從業者的轉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將成為職業教育的核心職能。發展職業教育,是解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就業難”與“用工荒”並存這一結構性矛盾的有效途徑。
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法律地位被確定這一點也頗受關注。修訂草案明確了中等、高等職業教育的層次結構,特別是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的設立,打破了長久以來職業教育“斷頭路”和“終結性”教育的格局,為技術技能型人才打通了上升的通道。按照草案內容,將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職業高校序列,明確了技師學院的法律地位,解決了多年來由於管理上的條塊分割而造成的技師學院無法發放學歷證書問題。此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這次被寫入法律,學徒制度、雙師型教師制度和技能大師制度被進一步明確,職業教育就業導向的定位更加鮮明,這些均是體現職業教育特點、尊重職業教育辦學規律之舉。
值得特別指出的是,修訂草案提出建立以學分銀行為基礎的國家資歷框架制度。資歷框架是衡量、溝通、銜接社會成員的各級各類學歷、文憑、行業證書、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工作業績等多元化學習成果的等級和通用標準。資歷框架制度的建立,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能夠相互融通。不同類型學習成果之間互認和轉換渠道的打通,將為“1+X”證書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融入職業教育提供法律保障,也將進一步夯實學習型社會的建設基礎。
修訂草案的諸多亮點,將持續提振社會關於職業教育的關注熱度和發展熱情,也不斷調高人們對於職業教育發展前景的期待。加快推進職業教育發展,為現代化建設持續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撐,筆者認為,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值得持續關注和探討。
修訂草案明確行業組織對舉辦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給予支持,並根據需要參與行業職業教育標準和人才需要的預測工作,但具體如何支持與參與,需要更為細化的引導與規範。此外,對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權責也有待進一步明確,如此方可避免形式主義,確保職業院校與行業建立持久合作關係。關於企業開展職業教育,要調動其參與的積極性,政府可出台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參與其中。同時,就企業參與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接納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和教師企業實踐等內容,也應有進一步明確的指導要求。
文章表示,近年來,中國持續增加職業教育財政投入,不過相比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投入仍不足。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政府也沒有統籌使用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或建立與職業教育發展規模、辦學成本、教學質量相適應的地方財政資金投入機制。這一直是影響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瓶頸。
數據顯示,中國高職高專院校數量占全國高校總數的近一半,但前者教育經費僅占高等教育經費總量的1/5左右。在普職比大體相當的背景下,普通高中經費投入約占高中階段經費總額的2/3,中等職業教育僅占約1/3。中國中等職業教育支出在公共教育支出中的比重,也低於經合組織(OECD)國家平均水平。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明確提出增加職業教育投入,並細化了相關規定。這些規定的落地和實施,將有力提升職業教育發展保障水平,為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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