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 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執業大律師劉偉聰,早前被法援署委派,為首宗國安案被告唐英傑辯護。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劉偉聰在替唐英傑辯護的過程中,或會接觸涉及調查及檢控違反國安法的機密、敏感資料,甚至有可能為自己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辯護謀私利,法援署的相關做法,明顯未考慮其中可能涉及的利益衝突。他們促被告和法援署在開庭前重新審視並更換辯護律師,亦希望特區政府盡快檢討法援機制,嚴防被濫用。\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現年53歲的劉偉聰身為大律師,卻多次為黑暴護航。他在黑暴期間曾發表反政府言論,例如“年輕人犯了法,但政府及警察帶頭破壞法治”,更多次於法庭上代表亂港分子,包括為2016年“旺暴”被告盧建民擔任代表大律師,以及為2015年元朗反水貨客事件中“襲警”的女被告辯護,企圖為黑暴分子脫罪。劉偉聰趁黑暴之亂,當選深水埗區議員,早前卻與多名攬炒派區議員於區議會大會上公然飲紅酒,涉違反《區議會條例》。
早前法援署委派劉偉聰協助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代表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及進行“恐怖活動”的唐英傑。但值得注意的是,劉本人亦有案在身,且涉嫌觸犯的正是香港國安法。他因去年參與攬炒派策動的非法“初選”,今年三月與同案46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後來獲准保釋,今年7月8日再次上庭。
應重新審視需否更換律師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高級顧問顧敏康指出,劉偉聰在替唐英傑辯護的過程中,或存在接觸涉及調查及檢控違反國安法的機密、敏感資料情況,甚至有可能為自己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辯護謀私利。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表示,被告唐英傑和法援署都同意委任有案在身的劉偉聰擔任辯護律師,或會令法庭對辯方產生一定看法,法援署似乎忽視了這一點。此外,今次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共同審理;而杜麗冰早前處理過劉偉聰的保釋申請,會否因而產生偏頗情況值得社會注意。他認為,最適當的做法是在尚未開庭時,被告和法援署重新審視是否更換辯護律師。
本身是大律師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要盡快檢視現行法律援助制度,並做出修補、完善,從而令香港的法援制度與時俱進、更加公平。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法援署現時的受助人可以指定律師制度,正是忽視了律師行和大律師與受助人的千絲萬縷關係,以及其中有機會牽涉的利益衝突。久而久之,法援制度便會被一小撮特定經濟圈的律師行和大律師壟斷,所有法援受助案件都成為特定經濟圈的囊中之物,致使整個法律界的發展步向不健康境地。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說:“法援署明顯未有考慮當中可能涉及的利益衝突,而這名大律師能否維持其大律師的應有專業水平亦令人懷疑。”他建議法援署考慮撤換劉偉聰,保障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彰顯法治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