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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中評社北京6月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我們這個1250KVA專變項目去年12月就竣工了,跑四五趟縣供電公司,交了89頁材料,簽了43次字,可他們說還有20處要簽字蓋章,這樣下去,我們下個訂單就黃了。”近日,江西省信豐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某企業有關負責人就新增高壓專變驗收一事,多次與信豐縣供電公司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撥通了縣紀委監委優化營商環境監督舉報電話。
“辦理高壓專變為什麼要簽63次字?這背後可能存在嚴重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該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研判後,決定兵分兩路開展初核,一路去縣供電公司了解高壓專變項目驗收流程,一路去縣行政服務中心核查供電“一窗辦不了”問題。
“高壓專變驗收需要簽63次字嗎?”在縣供電公司,談話人員單刀直入。
“專變驗收確實有這麼多程序,我們是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的。”縣供電公司供用電部副主任李某盛找出了上級公司2015年印發的《業務報表管理及考核規定》解釋道。
“辦電時限是幾天?有的反映等了很久還沒供上電。”
“這個,文件沒有規定太細……”李某盛額頭上開始冒汗。
“沒有規定?那你看過這個文件嗎?”談話人員隨即把2020年10月上級供電公司印發的《優化營商環境十五條提升舉措》擺在桌上,其中明確規定,雙電源大中型企業辦理供電時,中間檢查3天、裝表接電5天,平均辦電時限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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