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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的目的與思考
http://www.crntt.hk   2021-06-21 00:14:31
 
  (二)此次選舉制度改革對香港政治生態的影響

  2021年3月,全國人大決定對香港的選舉制度進行完善,這是香港回歸後的第四次政改,是由中央主導、自上而下的一次政改。之前的“五步曲”不復存在,且此次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進行修訂後,原附件一、附件二及有關修正案不再施行。

  選舉制度的改革,表面看是選舉方式、選區劃分、選民界定等的變化,實際上是社會政治經濟利益的再分配,以期更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社會現實,并對社會未來發展方向作出指引。

  1、“六四比”不復存在

  香港回歸以來,在立法會選舉中出現“六四比例”,指的是在分區直選中,泛民主派與建制派的得票大體是6:4,根據香港的民意調查,市民對泛民主派政黨和建制派政黨的認同度,大體也維持6:4,即約六成支持泛民主派,四成支持建制派。這一現象經過媒體的渲染變成關注香港問題的人熟知的“六四比例”,并被視為“六四魔咒”,建制派多年來一直想打破這種現象。2012年的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建制派得票率追至四成五,泛民主派議員的得票率落至五成五,不過2016年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由於激進本土勢力的冒起,非建制派的得票率和建制派得票率重回“六四比”。

  此次選舉制度改革後,直選議席由原來的35席變為20席,直選地區由原來的五區變為十區,以雙議席單票制選出,即每區選兩名議員,得票最多的兩個人當選。新選制下,建制派與泛民主派的得票如何還需再觀察。不過,以往被視為“民情指數”的這個“四六現象”恐難再現。

  需要認識到的是,選票反映的是選民投票時的意願,受到選舉層級(是立法會還是區議會)、選舉方式、選舉議題和氛圍、候選人個體等諸多因素影響,會出現“鐘擺效應”“棄保效應”等各種不確定性,所以除了“鐵票”外,其餘的中間票會有各種不同的組合。而衹要是一人一票的選舉,就會存在不確定性。所以,世界上衹存在公平或不公平的選舉制度,而不存在萬無一失的選舉制度。

  新的選舉制度生效後,包括參選個人或政黨、選民、選舉管理機構等都會有一個適應的過程。第一次按照新的選舉制度進行的選舉不一定能夠真實反映各方實力。一般而言,要經過一兩次換屆之後,參選政黨和個人等逐漸瞭解了這一選制的特點,會調整策略,而選民經過一兩屆的觀察,也會更清楚自己需要怎樣的民意代表,在這樣的情況下,選舉大戰真正拉開,新的選舉制度對參選人和政黨以及社會的真實影響會逐漸顯現。

  2、反對派⑤的三種選擇

  反對派在新的選舉制度下的選擇,是香港有了國安法之後的選擇。脫離2020年中香港國安法實施這一大背景,就無法分析反對派可能的選擇。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僅對“港獨”組織和“港獨”分子產生震懾效果,而且對傳統反對派也產生警示作用。前者中,有的宣布解散組織,有的離開香港;後者中,有的宣布不再參與香港的政治活動,有的公開與“港獨”進行切割,還有的身負案子,但以各種方式離開香港。所以,繼續留在香港的泛民主派會不會參選?

  他們可能有三種選擇。第一種是杯葛(boycott,抵制)選舉。杯葛意味著不承認現有選舉制度的公平,但仍然參與,衹是這種“參與”是消極的,旨在突出選舉的不公平,如通過選舉競選向公衆展示選舉不公,故意投白票或鼓動他人投白票來進行“抗爭”,全力降低選舉結果的權威性等。如果選舉中有大量廢票出現,或投票率過低,甚至出現廢票多於有效票的極端情況,選舉結果自然會被認為代表性不足。當然,杯葛選舉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可能觸犯選舉法例,有的可能衹能在道德上譴責。

  第二種是放棄選舉。放棄意味著全面退出議會平台。退出後或轉向街頭抗爭或不再參與香港的社會政治活動。對於個體而言,會有人作出這樣的選擇。但對於一個政黨或政團而言,全面退出議會平台,或意味著政黨(團)的解散,之前在基層的經營和積纍的政治、經濟、社會利益等全部歸零。我們知道,一個政黨之所以參加選舉,除了理念趨勢,還有經濟、政治、社會利益的支撑,如一個議員可以合法利用政府的資金宣傳該黨,還可以光明正大地接受市民捐助。如果放棄選舉,政黨發展必然受到影響;如果完全轉向街頭,須以和平示威方式來爭取民衆支持,政黨發展同樣會受到影響。這是新的選舉制度下,反對派政黨的“兩難難題”。

  還有第三種選擇,即轉化為理性的合資格參選者。本來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做一個合資格的參選者并不難。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也規定了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客觀講,傳統泛民政黨也基本做到。然而,近年香港社會出現極端聲音,溫和泛民從政空間受到激進勢力的擠壓,為選票計立場也逐漸趨於激進,可以說逐漸偏離參政議政的初心。在香港新的選舉制度下,已完成代際更替的傳統泛民政黨需要回歸初心,在新的政治環境中找到自身定位。

  上述三種選擇,從反對派的角度看,無論哪一種都利弊兼有。站在香港政治長遠發展角度看,反對派能以第三種方式參與新的選舉制度下的“一國兩制”實踐,不僅是因為反對派背後的泛民支持者同樣是香港的持份者,這部分人的利益需要有人代表,而且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本意,即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香港的政治發展需要多方參與,中央不搞“清一色”,也樂見出現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政治運轉,令“一國兩制”穩健前行。

  3、建制派的機遇與挑戰

  香港回歸二十多年,建制派同樣已完成代際更替,培育不少愛國愛港人才。然而,建制派也始終面臨來自社會的檢驗與質疑,尤其是對於一些建制派人士參政議政能力的質疑。如果說,以前有反對派一些議員“為反對而反對”的對比,建制派議員衹要反對反對派的這些做法,就可以贏得道德高地。隨著反對派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可能無法在立法會保持“關鍵少數”議席,加之立法會議事規則的修訂,一些反對派再無“表演式議政”舞台,在這樣的情況下,建制派議員的問政水平就“水落石出”,成為選民關注重點。

  近期,建制派政黨如民建聯、工聯會等因應新形勢作出改變,如民建聯提出變革香港的建議,要由以往的參政議政走向參與管治,工聯會提出“新時代,新工運”的工作綱領,要爭取更多參政機會。可以說,不少建制派政黨視此次選舉制度的改革為政黨發展和培養人才的機遇。然而,能否抓住這個機遇,提升自身參政議政能力,擔當起特區政府與社會民意之間的橋梁,切實服務市民、有建設性地促進特區政府的施政效能,對建制派將是一個考驗。

  建制派面臨的另一個考驗來自內部。與反對派的光譜雖然有激進和溫和之分,但理念上大致接近不同,建制派內的政黨如工聯會和自由黨,在政治理念上差別極大,甚至在一些議題上觀點會截然相反。這樣的情況是香港的社會現實,也是建制派的難題。在對反對派講了多年的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後,面對新的情況,建制派內部如何實踐政治是妥協的藝術需要智慧、更需要從香港整體發展利益出發的無私,在公正與效率之間找到平衡,促進香港經濟發展的同時,建立更公正的社會。

  4、香港社會的整體轉向

  一個社會政治生態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政治生態的改變同樣需要較長期的時間。此次針對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有些會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有些則潤物無聲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達至改良社會土壤的目的。

  香港有著150多年的殖民歷史,深刻影響了其政治社會生態,其中較受關注的包括移民心態、“恐共”“拒共”心理等。這也反映在回歸後的選舉中,如立法會直選中長期存在的“四六比例”。在新的選舉制度下,資源分配、利益取捨會有新的規則,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也應藉此機會重新審視香港民主的意義、自身參選議政的意義。香港在實施國安法和修改選舉制度後,“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的階段,特區政府要帶領整個社會,繼續走在發展民主、促進經濟、改善民生的道路上。香港發展得好,才能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

  三、思考與評估

  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不僅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而且是“一國兩制”實踐中的重要事件。長遠看,中央治理香港的思路,不可避免會影響到台灣問題的解決。

  (一)中央政府在“一國兩制”實踐中的角色凸顯

  去年的香港國安法和今年的選舉制度修改都采用了全國人大決定+常委會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形式,這種中央政府直接操刀來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方式,意味著中央在強調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同時,開始注重權力的落地。也就是說,在屬於中央政府管轄範圍的事項上,中央會由上而下進行頂層設計,特區政府負責具體落實。這是一個“行使權力”的過程,也是一個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規範權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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