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沿襲多年的“報關企業註冊登記”日前從海關法中删除,報關企業僅需“備案”即可開展業務,此舉意味著報關企業海關准入已全面放開。
類似這樣的“放管服”舉措,近年來並不鮮見。從中央層面的頂層設計到來自基層的實踐探索,“放管服”改革通過一系列實實在在的舉措,不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幫助廣大中小企業輕裝上陣、紓困發展。
去年以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地因地制宜推出了一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舉措,與降低稅費負擔、深化金融讓利等共同構成降成本“組合拳”,有效對衝了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對於促進經濟恢復性增長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與直接減稅降費、金融讓利等措施不同,制度性交易成本往往看不見、摸不著,而且不同行業企業對其敏感程度也不盡相同,特別是對於一些新興產業及小微企業來說,制度性交易成本帶來的問題,往往會拖累其發展步伐,因審批流程過長等因素導致新品貽誤上市時機的案例近年來時有發生。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本質上就是要通過簡政放權,減少政府對於市場經營的過度直接干預。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4部門在《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從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等方面入手,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繼續為中小市場主體營造公平高效的營商環境,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要進一步減少政府“有形之手”對於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對於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一方面,要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通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成本,不斷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另一方面,要繼續放寬市場准入限制,進一步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實施工業產品准入制度改革,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加快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
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進一步營造優良的營商環境。值得關注的是,今年降成本工作重點聚焦在保護知識產權、加強有效監管、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等,事關廣大中小市場主體經濟運行成本,對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從長遠看,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僅是做好實體經濟降成本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我國競爭新優勢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們要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斷強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化建設,真正把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下來,同時也要鞏固好此前降成本的一系列成果,絕不讓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彈。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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