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政法領域“老虎”被判刑了。
5月17日上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受賄案,對被告人楊克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楊克勤先後利用擔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及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家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35.6141萬元。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對楊克勤的“雙開”通報中指出,“楊克勤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私”“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力干預司法,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靈魂。然而現實中,雲南孫小果案,湖南操場埋屍案,郭文思、巴圖孟和“紙面服刑”案等司法不公的案件,挑戰了人們的良知和底線。在個別地方,由於少數政法幹警徇私枉法、執法犯法,導致黑惡勢力逐步坐大成勢,為害一方,影響惡劣。
近年來,政法領域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張堅,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鄧恢林,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等分別受到審查調查,從部級大老虎到科級小警傘,一批害群之馬應聲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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