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日電/據新華網報道,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等5人因涉嫌2020年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30日在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出庭受審。黃之鋒等4人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一名被告朱凱廸則仍在考慮答辯意向,申請將案件押後審理。
承認控罪的4人分別是黃之鋒、岑敖輝、袁嘉蔚和梁凱晴。朱凱廸則表示仍在考慮答辯意向,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與同案其餘被告一同審理。
該宗非法集結案一共涉及26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黃之鋒等。2月5日,該案由香港特區區域法院法官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24名被告出庭受審,同案另兩名被告羅冠聰、張崑陽已離開香港,法院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經審理,黃之鋒、朱凱廸等5人打算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批准押後到4月30日處理5人的認罪及求情。黎智英等其餘19名被告則押後至6月11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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