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民說,2014年女兒曾給他打過一次電話,這是8年來女兒唯一一次給他打電話,但接通後,女兒只說打錯電話了。關於為何和女兒8年沒有聯繫,林德民表示不願意多說。
林德民說,一開始他的朋友並不打算接受這個關於遺產的提議。為了證明自己並不是一時興起,他一直想立一份遺囑,以具備法律效力的形式確認自己的心意。5年來,他聯繫過公證處,也咨詢過律師,但因為法律和辦理程序的問題,都沒能依照他自己的願望辦理成功。
今年12月7日,林德民醫生穿著潔白的襯衫、打著領帶,外套是藏藍色長款風衣,戴著同色貝雷帽,去中華遺囑庫上海第二登記中心領取遺囑證,他說:“我對生死不畏懼,趁自己頭腦比較清醒,還能走動,留下自己的遺願。我把所有的東西,留給我最需要報答的人,我就心甘了,這個遺囑立完,我一身輕鬆。對我的疾病來說,也有很大幫助,幾乎等於我的一個重生。”
延伸
將財產不完全留給子女的越來越多
《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將財產不完全留給子女的遺囑越來越多,但在全國範圍,此類遺囑僅占3%,在北上廣等大城市比較常見。
談及該現象的原因,中華遺囑庫上海第二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稱:“可能是因為老年人除了物質上的需求,更需要的還是心理上的安慰。子女對於父母的關心、陪伴還是很重要的。財產是老人自己的,應該老人自己做主。我們應該尊重老人的意願。”
同時,遺囑人立遺囑的平均年齡一直在下降,2013年60歲到70歲立遺囑的人數比例為27.92%,2018年則增長為4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