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綜合英國雅虎新聞網、《每日郵報》報道:英國政府看似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大開國門,自詡“慷慨”,但實際上BNO申請條款細節中藏著魔鬼,有關犯罪紀錄、經濟能力證明等的要求都含糊不清,為英國政府留下了無限抬高門檻的操作空間。
英國雅虎新聞網22日報道稱,新的BNO簽證申請要求提供犯罪紀錄,但英國政府並未明確“違反香港國安法參與示威活動”,是否會令申請者被拒之門外。值得注意的是,英國大肆炒作BNO簽證,就是以香港國安法有損“民主自由”為藉口。有分析認為,英國只是為自身政治利益而抹黑香港國安法,實際操作中並不打算真的接收亂港暴徒,這些人很可能淪為棄子。
雖然申請BNO簽證不需提供在英受僱證明,但需要申請人提供銀行存款、常規收入證明等文件,自證有經濟能力在英生活至少6個月。目前英國政府並未公布具體金額,但有媒體認為,門檻很可能高於工作簽等其他簽證。另外,在持BNO定居的頭5年,每年需交624英鎊的移民保健費用,此後的一年定居權申請費為逾2400英鎊,入籍申請費還需1206英鎊,算下來每人需花近8萬港元入籍,其間還無法享受公共福利。
7月英媒已曝光2名港人持BNO護照抵英被拒絕入境的事件。其中一人是34歲的銷售經理,另一人是32歲的IT管理人員,均聲稱擔心回港會被“迫害”,但英國入境人員要求他們尋求庇護,否則禁止入境。英國邊檢並未對拒絕二人入境作出合理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