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特此宣布:
一、加強政治和安全合作夥伴關係
政治和安全支柱對瀾湄合作至關重要。我們已經見證多層次合作機制是促進溝通、加強政策協調和深化政治互信的有效方式。鑒此,我們將進一步支持採取如下措施:
(一)秉持瀾湄合作精神和原則,加強各國政黨、議會和政府官員之間的高層往來與對話。根據各國法律法規,增進六國邊境地區地方政府和邊境管理部門交流對話。
(二)堅持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原則,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加強夥伴關係,確保持久和平、穩定、團結與和諧,創造有利於可持續發展和共同繁榮的有利條件。
(三)加強在應對氣候變化、防災減災、大流行病等傳染性疾病、非法販毒、洗錢、網絡犯罪、販賣人口、走私販運槍支彈藥,洪旱、山體滑坡等人道主義緊急狀況,跨境霧霾,確保糧食、水和能源安全等非傳統安全問題方面的合作與信息交流以及能力建設。
(四)加強公共衛生合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挑戰和確保經濟社會復甦,促進信息分享、經驗交流和科研合作,開展社區公共衛生干預及聯合研究,推動疫情防控政策對話與交流,確保公平獲得疫苗和藥物,加強對未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集體響應和應變能力。支持世界衛生組織在全球抗疫鬥爭中發揮重要作用,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污名化、種族主義和排外主義。密切成員國疾控中心及地區相關機構之間的交流合作,加強同東盟和世界衛生組織在公共衛生領域的聯繫,指定新的聯絡方式,共同維護成員國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共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五)促進專家、企業管理者、高技能勞動力交流,通過加強互聯互通、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保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推動數字技術創新,促進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推動討論建設瀾湄“快捷通道”和“綠色通道”網絡,減少新冠肺炎疫情對瀾湄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