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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落子,香港穩定有了“定海神針”
http://www.crntt.hk   2020-07-03 15:18:35
7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評社香港7月3日電/在香港回歸23周年紀念日(7月1日)前夕,中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該法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後實時生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刊憲後在香港特區實施。自從5月中國“兩會”釋放推動涉港國安法立法的信號以來,海內外高度關注立法進展,如今順利落子,尤令關心香港穩定的海外華僑華人感到有了“定海神針”。

  法國《歐洲時報》7月1日載文《“國安法”落子,香港穩定有了“定海神針”》,文章說,在外界看來,北京經月餘努力推出港區國安法,堪稱高效。但從歷史的維度看,這條國安立法之路,香港整整跑了23年的馬拉鬆。1997年香港回歸時,基本法第23條就規定,香港特區需要自行制定國家安全法,但由於境內外反華勢力阻撓等原因,回歸23年來23條立法流於空談,致港人備嘗暴力亂港之苦,2019年6月開始不斷升級、演變的“修例風波”即是一例。如今北京主導下的港區國安法利劍出鞘,無疑是亡羊補牢的有效之舉。

  根據公布的全文,中央擁有維護特區國家安全事務的管轄權。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觸犯四類罪行者,罪責較輕的以3年監禁為起點,主犯或主謀則以10年起計,最高可囚終身,已參考國際標准。國安法料不設追溯期,但將來在執法時,會考慮相關人士過去的行為,作為檢控的證據。其震懾亂港勢力、維護香港秩序的用意與作用不言自明。

  對於“港獨”勢力,這一立法起到清毒敗火的功效,一些亂港分子和政客明顯收斂。據媒體報道,繼早前“禍港四人幫”之一的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宣布退出政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與“港獨”劃清界綫後,“泛暴派”重量級人物陳雲近日亦公開宣布退出。“亂港分子”黃之鋒近日也在社交媒體上宣布退出“港獨”組織“香港衆志”。

  對於立場曖昧甚至同情亂港分子的人士,被外在裹挾、誤入歧途的年輕人群體,以及對“一國兩制”存在困惑或誤讀的香港社會,港區國安法起到活血化瘀的功效,明確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什麼該維護、什麼該摒棄,底綫在哪、空間多大……“一國”是樹的根基,“兩制”是樹的枝葉,只有根基深厚,才能枝繁葉茂;脫離了“一國”的定海神針作用,“兩制”將會走火入魔,這是香港付出巨大代價得到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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