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記者今天(27日)從國家統計局了解到,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將於明年年初正式實施,也就是說,明年全國GDP和各地GDP都將由國家統計局統一進行核算。
據了解,過去我國GDP是分級核算,各省級GDP數據由各省級統計局核算,全國的GDP由國家統計局核算。分級核算制度,雖然客觀反映了國家和各地區經濟規模、結構和速度,但在實施過程中,分級核算制度的弊端和問題也逐漸暴露。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突出表現在地區與全國數據不銜接,地區生產總值匯總數長期高於國內生產總值。通過改革核算主體,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機制,將有效解決統計工作中重複計算等問題,核算數據的質量進一步提高。
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各地公布的GDP數據還是由各地核算出來的,但是同時已經按照統一核算的要求,對各地的數據按照統一標準進行了試算。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應該說,通過試點試算,我們完善了統一核算實施方案、改進了統一核算方法、優化了統一核算組織模式,為全面實施統一核算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明年大家所看到的全國GDP和各地GDP是我們(國家統計局)統一核算出來的結果。
統一核算改革改什麼?
那麼,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包括哪些主要內容?目前,改革的進展如何?
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將從核算主體、核算機制、規範數據公布等三個方面進行改革。改革後,地區生產總值將由各省(區、市)統計局負責核算,改革為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領導和實施,各省(區、市)統計局共同參與核算。核算機制也將由國家統計局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制定地區生產總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規範統一核算工作流程,開展統一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