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四:取消暫停上市交易制度
關於退市制度,證券法三審稿删除了“暫停”上市交易這一說法,取消了證券暫停上市交易制度。
看點五:明確禁止違規利用財政資金、銀行信貸資金買股票
在現行證券法“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這一條款中,三審稿加入了更為具體的內容:禁止投資者違規利用財政資金、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證券。
這一新增內容使得“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更加具體化。
看點六:增加證券糾紛調解規定
三審稿中增加了關於證券糾紛調解的規定。根據規定,投資者與發行人、證券公司等發生糾紛的,雙方可以向國家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申請調解;普通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發生證券業務糾紛,普通投資者提出調解請求的,證券公司不得拒絕。
值得注意的是,三審稿還完善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對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國家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持有該公司股份的,可以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規定的限制。
據了解,近年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證監會設立的公益性機構,在代表中小投資者持股行權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限制的放寬將有助於投資者保護機構更好發揮中小投資者“娘家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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