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8日電/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近日,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了6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1.花都區獅嶺鎮振興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馮記煥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2009年1月至2017年1月,馮記煥在擔任花都區獅嶺鎮振興村黨支部委員、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夥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以春節、中秋節活動經費名義和虛增村衛生清潔費、村部分工程建設工程量等方式,從村集體賬戶中套取279.85萬元並將184.6萬元私分,其中馮記煥個人分得21.8萬元。2019年6月,馮記煥因上述問題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合併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白雲區均禾街羅崗經濟聯合社原自來水收費員李桂生挪用自來水費問題。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李桂生在擔任白雲區均禾街羅崗經濟聯合社自來水收費員期間,利用負責自來水收費的工作便利,私自截留村民上繳的自來水費264.36萬元,用於個人清償債務、購買彩票、生活消費等。案發後李桂生家屬退還自來水費264.36萬元。2019年7月,李桂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增城區中新鎮慈嶺村黨支部委員、村治保會主任李宜非法占用土地問題。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增城區中新鎮慈嶺村黨支部委員李宜在其本人已申請農村自建房,且明知其胞兄李某有農村自建房的情況下,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於農村住宅“一戶一宅”規定,以李某名義提出報建申請並獲批准後,在慈嶺村竹園社竹元路建設一棟占地面積110.70平方米的農村自建房。2019年6月,李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法建設的農村自建房被清拆。
4.海珠區劬勞中學校醫陳琳琳違規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問題。2017年9月至12月,陳琳琳在擔任海珠區劬勞中學校醫期間,利用負責代收該校學生醫保費的職務便利,多次挪用2017年所收的學生醫保費141263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獲益1123.36元。2017年12月理財到期後,陳琳琳將挪用的醫保費存回學校賬戶。2019年6月,陳琳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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