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為進一步正風肅紀,近日,江西省紀委對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公開曝光,這4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1.德安縣人社局幹部陳少峰起草文件照搬照抄問題。2017年5月,陳少峰在起草《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精准扶貧行動實施方案》時,絕大部分內容照搬照抄上級文件,未結合當地實際細化舉措,且多處出現錯誤,影響工作落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4月,陳少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縣人社局副局長陳麗華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豐城市城管局市政園林處主任鄒井斌、市水利局防汛辦主任王雙平等人慵懶怠政慢作為問題。2017年6月,豐城市孫渡街道辦事處向豐城市政府提交了《關於解決豐聯社區聶家組民生問題的報告》,請求解決豐聯社區聶家組區域內的雨污水排放問題。豐城市政府辦及時將該問題批轉市城管局、市水利局處理,但鄒井斌、王雙平工作拖拉,公文處理不及時;市城管局原局長朱海龍、分管副局長徐曉霞,市水利局局長周水華、分管副局長鄢忠清,豐東灌區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積軍等人思想麻痹,跟蹤問效不够,致使遞交的報告流轉時間長達7個多月,請求事項遲遲未能解決,在群衆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鄒井斌、王雙平等7人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市城管局黨委、市水利局黨委分別向豐城市政府黨組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被通報批評。
3.新幹縣城管大隊長孫宏博、副大隊長張小剛以罰代管亂作為問題。2017年8月至11月,孫宏博、張小剛在處理金川鎮違章建築中,在明知對方沒有取得規劃、國土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簡單地以罰款形式代替審批和監管;同時對違章建築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制止,造成違章建築既成事實。2018年3月,孫宏博、張小剛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會昌縣洞頭鄉黨委委員、常務副鄉長胡恩泰,縣生態公益林場龍須崬分場場長範偉忠履職不力不作為問題。2018年3月,外來人員在洞頭鄉官豐村村民租賃的竹山內開辦竹纖維加工廠(位於縣生態公益林場龍須崬分場管護區域),在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且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的情況下開工生產。4月17日,該加工廠工人操作失誤,導致浸泡池內危險化學品燒碱溶液洩漏,造成當地山坑小河嚴重水污染。在此期間,胡恩泰作為洞頭鄉駐官豐村領導、範偉忠作為生態公益林管護單位負責人,環保意識淡薄,履行監管職責不力,未組織對轄區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情況定期巡查、檢查,未督促排污單位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導致排污單位失去監管,發生嚴重水污染事件。2018年10月,胡恩泰、範偉忠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