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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是改革開放的第一杠杆
——評習近平總書記港澳發展新思路講話
http://www.crntt.hk   2018-12-23 00:15:17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京會見港澳各界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
  中評社╱題:“一國兩制”是改革開放的第一杠杆——評習近平總書記港澳發展新思路講話 作者:田飛龍(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博士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京會見港澳各界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對港澳在國家改革開放中的獨特貢獻及其可持續性作出了高度肯定及具有戰略性的未來規劃。這表明,新時代“一國兩制”有了更加明確的國家理性自覺,有了通過國家戰略及港澳實踐推動“兩制”向“一國”回溯性建構與認同的基本共識。這意味著“一國兩制”作為改革開放第一杠杆的作用將繼續得到發揮,與新時代民族復興事業繼續保持同步調。但是,“以國家為中心”的“一國兩制”觀念與實踐,對港澳社會是機遇和挑戰並存,需要港澳社會聚焦思考如何在國家發展的新週期中發揮自身比較優勢,持續做出獨特貢獻,完成“一國兩制”在其初期發展中未能充分完成的歷史使命。

  在中國現代化的長期歷史中,“一國兩制”本身就是中國全面現代化與國際化之開放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是其中最具活力的前沿性和杠杆性部分。港澳作為“一國兩制”的主要試驗田,在改革開放40年中實現了自身與國家的“雙贏發展”。2018年11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京會見港澳各界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對港澳在國家改革開放中的獨特貢獻及其可持續性作出了高度肯定及具有戰略性的未來規劃。

  “一國兩制”在某種程度上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第一杠杆”,這一杠杆作用如何推陳出新,繼往開來,持續做出貢獻,與習近平之新時代主題產生新的互動與共贏,是對中央管治與香港自治的持續性提問和考驗。而習近平總書記在未來展望中明確提出了“以國家為中心”的港澳發展新思路“四大目標”:第一,更加積極主動助力國家全面開放;第二,更加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第三,更加積極主動參與國家治理實踐;第四,更加積極主動促進國際人文交流。這意味著“一國兩制”作為改革開放第一杠杆的作用將繼續得到發揮,與新時代民族復興事業繼續保持同步調。但是,“以國家為中心”的“一國兩制”觀念與實踐,對港澳社會是機遇和挑戰並存,需要港澳社會聚焦思考如何在國家發展的新週期中發揮自身比較優勢,持續做出獨特貢獻,完成“一國兩制”在其初期發展中未能充分完成的歷史使命。

  一、初期改革與第一杠杆

  在改革開放40年中,“一國兩制”的第一杠杆作用主要體現在:其一,港澳資本構成內地現代化與製造業發展的主要境外資本來源,愛國愛港及愛國愛澳力量的內地投資構成了國家現代化的初期動力;其二,香港為內地企業的上市融資與規範化治理提供技術平台與制度示範,促進了內地企業的規範化和國際化;其三,香港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地管理制度、社會管理制度、金融管理制度等,對內地治理現代化的深入發展及體系化起到重要的借鑒與推動作用;其四,香港的民主化與民主治理經驗,包括選舉、普選政改、公民抗命之理解與應對以及關於本土主義的系統治理,對內地政治現代化的知識儲備與經驗錘煉是一個非常難得的試驗田和樣本區;其五,港澳在內地改革開放的相當長時段內充當了國家看世界的“眼鏡”,通過這樣的國際化平台,國家對世界的理解與交往得到持續性的深化。

  這些杠杆性作用得到了中央高度肯定及精準理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總結改革開放成功的實踐,在國家改革開放進程中,港澳所處的地位是獨特的,港澳同胞所作出的貢獻是重大的,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獨特”、“重大”、“不可替代”,這些定論性詞彙,折射出中央對“一國兩制”長期實踐的正面理解與認同,同時也包含著對港澳助成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之“地方性貢獻”的積極評價與持續性期待。既然港澳曾經做得那麼好,既然國家在“一國兩制”下與港澳共同致力於現代化及國際化事業的合作經驗如此舉世矚目,那麼我們就絕無不將“一國兩制”事業堅持下去的理由。“五十年不變”不是具體制度的僵化不變,而是國家與港澳之互動共贏的命運共同體關係與制度杠杆結構不變。

  習總書記對港澳在改革開放中獨特作用的理解與認知,充分回應了“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一國兩制”在國家憲制決策上是高度理性化的,不是簡單民族主義的產物,不是主權國家憲制原理的套用,也不是對英談判妥協的結果,而是中央從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的長遠戰略出發做出的自主性政治決斷。改革開放之前,中國對外奉行“一邊倒”的社會主義陣營策略,對內採用“階級鬥爭為綱”的激進社會主義路線,彼時的港澳儘管也在國家建設中起到一定作用,但若實際回歸不僅港澳繁榮穩定難以保持,而且港澳對國家的獨特貢獻也將缺乏制度基礎。改革開放前對港澳的政策被概括為“長期打算,充分利用”,不追求即刻回歸,而是在兩邊制度及發展取向存在重大差異的條件下維持“殖民”現狀,留待未來條件成熟時加以解決。改革開放則為港澳回歸及“一國兩制”的制度化提供了基本的政治前提與國際體系調整的可能性。在改革開放條件下,“經濟建設”取代“階級鬥爭”成為國家發展的新主題,對歐美主流市場體系的開放成為國家發展的新策略。港澳儘管與國家制度存在分別,但是在國家決定性啟動改革開放的特定時代條件下已經具備了回歸及發揮更大作用的可能性。1980年代,中英及中葡相繼談判完成,港澳回歸進入歷史倒計時,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將“一國兩制”予以具體法制化。

  港澳對國家發展的作用從“殖民現狀”轉向全方位的“一國兩制”特區。“一國兩制”用於滿足雙重憲制目標:其一,從主權國家層面解決港澳回歸問題,以和平方式處理“殖民”遺產;其二,回歸後的港澳實行高度自治,保持及提升國際化地位與優勢,轉型為國家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及杠杆支點。如此,則“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得以成熟定型:國家對港澳的非常規授權與港澳對國家之持續性貢獻的理性結合。這一理性在改革開放40年間得到了充分釋放。在一國兩制與改革開放之間,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一國兩制的具體法制化,而沒有一國兩制,改革開放就缺乏杠杆支點與方向感。改革開放40年中的“一國兩制”,成為鄧小平“春天的故事”的華麗篇章,也是民族復興與國家發展智慧的凝練及昇華。

  二、以國家為中心:四點希望的國家政策背景

  “一國兩制”在憲制邏輯上是一個精巧的聯動結構,有其內在的動力運行機制和本質目的,其具體演變和發展的一條主線即為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戰略的結構取向。2012年十八大以來,隨著國家經濟主場時代的到來,亦隨著香港內部複雜的歷史矛盾與社會衝突藉助“占中”、“港獨”激進形式的總爆發,“一國兩制”出現了“以國家為中心”的觀念與制度轉型。促成這一轉型及新共識達成的是三份標誌性文件:其一,2014年“一國兩制”香港實踐白皮書;其二,2017年香港回歸二十周年習近平講話;其三,2017年十九大報告“一國兩制”專章。在這些關鍵性的中央政策文件中,“一國兩制”之發展聚焦到了兩個核心策略之上:依法治港和有序融合,前者是國家法治對香港本地法治的監督、改造和升級,將香港治理嚴格納入國家整體治理體系,將香港法治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組成部分,而後者則是“兩制”趨向“一國”的結構性整合策略,既用於解決香港人心回歸及國民認同問題,又戰略性動員香港各階層人士尤其是青年人參與國家新一輪改革和建設。在此戰略性調整之下,深圳河不再是“一國兩制”嚴格的制度界河,而是“兩制”回溯“一國”的軟邊界。粵港澳大灣區則成為港澳和內地融合發展的新概念,是新時代意義上負擔國家治理現代化及新全球化制度創新任務擴大版的“試驗田”。

  習總書記此次會見港澳訪問團的講話尤其是最為關鍵的“四點希望”應當放在“一國兩制”歷史性變遷的時代背景及中央具體推進策略下加以理解。習總書記講話實質上賦予“一國兩制”以新改革“第一杠杆”作用,這是對港澳既往改革杠杆作用的本質理解與新時代設計。“四點希望”恰恰體現了習總書記和中央對此輪新改革內涵與港澳獨特作用的特定化理解,是“以國家為中心”之一國兩制觀的進一步具體展開,是“一國兩制”國家理性的進一步確認、鞏固和釋放。

  “四點希望”在結構上分為兩個層次:首先是國際層次,第一點“國家全面開放”和第四點“國際人文交流”構成港澳“再全球化”的基本路徑,這是對港澳傳統國際地位、優勢及在新時代繼續鞏固發展的明確規劃;其次是國內層次,第二點“國家發展大局”和第三點“國家治理實踐”構成港澳“兩制”回溯融入“一國”體系的基本路徑,這既是對“一國兩制”完整內涵和初衷初心的確認,也是對回歸二十年來具體政策執行上過度偏向“兩制”、“井水不犯河水”式隔離放任主義的積極反思與檢討。總書記講話堅持從國際與國內兩個層次加以規劃,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原理及制度辯證法,為港澳在新時代的大發展及國家與港澳更緊密的改革互動提供了戰略方向感及具體操作路徑。更進一步,此次對港澳新角色的設定,亦顯著超出了既往較為純粹的經濟現代化層面,而深刻觸及了制度現代化與文化軟實力建構的更高層次。“一國兩制”不僅要在改革40年週期中有力助成國家的經濟現代化,還應當在未來的第二期發展中有力助成國家的制度現代化和文化軟實力的定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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