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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脫大選公聽會 學者多主張不應更改規定
http://www.crntt.hk   2018-09-27 14:30:17
“中選會”。(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9月27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上午召開公聽會討論公投是否能舉大選脫鉤問題,根據台媒報道,各縣市選務委員會代表發言提出招募不到選務人員等困境,與會學者大多認為,公投綁大選已入法,建議咬緊牙根走下去。公聽會主持人,也是“中選會”委員的“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今天的公聽會不會做成決議,會把各界的聲音帶回去研究。

  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平台首長會議22日建議九合一選舉與公投脫鉤一事,“中選會”上午召開2018年“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相關事宜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立法院”各黨團、機關代表及地方政府代表討論,聽取各方意見。

  公投法第2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宗德指出,公投法第23條要求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明確入法,非用行政裁量或聽證會方式可以變更立法規定。

  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教授楊永年也指出,公投綁大選難再有轉圜空間,“公投若與選舉脫鉤,除了有違法之虞,可能要付出比較大的政治與社會成本,連鎖效應不能忽視”,只能“咬緊牙根走下去”。

  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專任教授張永明認為,什麼是“全國性選舉”仍有解釋的空間,但他也主張公投與選舉合併辦理是比較好的選擇。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則說,“中選會”對於公投法第23條規定沒有裁量的權限,在遊戲進行中不應改變遊戲規則,如果提出脫鉤,可能是錯誤的解決方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吳志揚表示,公投法第23條規定公投與“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而不是“得”,因此這已沒有任何判斷的空間,“中選會”只有拚了命把它辦好”,如果要曲解成為“得”,則“中選會”就是瀆職。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則從法律面、政治面、實務面建議“中選會”必須依法行政,公投綁大選,合併辦法,不要中途變更遊戲規則。

  此外,各縣市選務委員會代表發言時,多指出目前面臨困境,包括招募不到選務人員、希望提高誘因等,其中苗栗縣代表指出,有學校的教師因擔心今年選務複雜,不願擔任選務人員,希望“教育部”協助。

  “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也澄清表示,“中選會”一直以公投合併選舉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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