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9日電/北京市教委18日發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將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原則上學校每天提供課後服務到下午5:30,具體安排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該意見明確了課後服務的主要形式,包括開展課外活動、提供課後托管服務兩大類。內容包括開展義務教育課外活動計劃,學校勞動實踐活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學校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文化節等,也包括學生自主安排校內閱讀、戶外活動、自習等。
在服務時間方面,原則上學校每天在完成規定課時之後提供課後服務,時間到下午5:30。具體時間由各區、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在課後服務供給來源方面,意見表示,將在教師自願的前提下調動教師參與。同時引入家長委員會、校外教育機構、社區、關工委、志願者團體、公益組織等各方面的力量,聯合開展課後服務工作。
該意見還明確提出,堅決禁止學校借課後服務的名義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集體教學;堅決禁止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同時,將學生參與課後服務納入校方責任險和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範圍。
該意見表示,將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在充分發揮中小學場地條件和管理服務優勢的同時,統籌家長、社會資源共同參與、協商共治,努力幫助家長解決放學後接管學生困難。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