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機關關切關注的不僅是涉及人數衆多、金額較大、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窩案,還有個人的名譽、隱私和信息——有的人因遭受誹謗,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甚至遭遇“社會性死亡”;有的人因遭遇“網絡審判”、道德綁架而自傷、自殺;有的人私密生活被當作商品在網上肆意販賣……司法機關在這些個案中積極主動作為,說明其用心用力不因當事人的多寡、權益的大小而有所不同,而是要讓每一個個體、每一種權益都沐浴在司法的陽光下,讓人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也是司法工作應該秉持的態度、應該傳遞的溫度。
比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段時間以來,人們對網絡上的一些亂象尤其是網絡暴力、網上造謠誹謗等,一個突出的擔憂和質疑是,一些始作俑者或者煽風點火者并未受到應有處罰。提高這些人的違法成本、讓其付出應有代價,是各方一再呼籲的事情。在如此現實語境下,最高檢發布上述指導性案例,就是在正告、警誡相關人員: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肆意侵犯他人權益、讓他人“社會性死亡”的人,法律不會讓其屢屢得逞、逍遙快活。事實上,2019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涉嫌侮辱罪、誹謗罪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有上萬餘人,起訴的涉嫌侮辱罪、誹謗罪被告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達2萬餘人。這樣的態勢應該繼續保持并有所加強。
在處理這些案例的過程中,司法機關實際上也在推進相關業務研討和專業思考,比如,如何判定“情節嚴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如何降低被害人的維權成本,如何破解自訴救濟面臨的“取證難、舉證難、證明難”,自訴與公訴的程序如何銜接,等等。明晰這些問題可以更好地實現對個體權益的保護、對網絡秩序和公共秩序的維護,以及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和產業鏈條的打擊。
當然,發布這些案例的更重要的價值是指導現實和實踐,進一步震懾相關違法犯罪行為,讓更多人尊法守法,讓受害者懂得維權、敢於維權,讓人們對公平正義更有信心——相信良法善治可以護航個體權益、護航人們的美好生活。(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林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