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正因為是“九合一”選舉將捆綁九個甚至可能是十個“公投案”,在本來六都與三個省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和嘉義市)的正式選舉,選民將領三張票(分別是市長、市議員以及裡長,其中具有山地原住民區,將多出二張選票,分別是山地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此外,3個“直轄市”包括基隆市、新竹市與嘉義市也是3張選票,為市長、市議員以及裡長;“直轄市”以外的十三個縣市選民則有五張選票(分別為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以及村里長)的基礎上,加上九個“公投案”,一人最多有十四張選票。而“中選會”的投開票所的動線設計,是選民先領及投“九合一”的選票後,才能領及投“公投案”的選票,而且“公投案”採“一案一張票”,民眾一次領完九張“公投”選票,並分別投到三個票匭中,可能會導致部分選民嫌麻煩,拒領“公投”票。
在此情況下,即使是“門檻”已經大幅降低,但其中一些“公投案”能否過關,仍然是未知之數。實際上,根據《公投法》規定,公投結果有效同意票須多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選民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才能過關;若依“中選會”先前統計“公投”投票權人約一千九百七十九萬人,“公投案”推算需獲得近四百九十五萬張同意票才能通過,而且還需是贊成票要多於反對票。
還有一個重大的問題,那就是倘若反對和贊同“同性婚姻”的“公投案”都獲得通過,蔡政府將如何處理?更棘手的是,萬一“台灣正名公投案”也獲得通過,蔡政府可以向東京奧運組委會提出以“台灣”的名義參賽嗎?這連民進黨自己也不敢相信。因為這不但是涉及到台灣地區的定位,有著“一邊一國論”以至是“台獨”的嫌疑,而且更是抵觸國際奧委會的章程,及洛桑協議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