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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7月6日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hk   2021-07-07 00:23:38
特首記者會現場。(中評社 段曉魯攝)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記者 段曉魯)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月6日上午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她介紹了《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年的情況、關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委任人選等選舉有關情況以及今年《施政報告》發表時間等。期間,她還就記者提出的警員遇襲案、通關時間表等問題作出回應。

  以下是記者會全文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首先,我想向大家說幾句關於《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年的工作。去年六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並且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在香港公布實施。這一年來,《香港國安法》在止暴制亂和恢復香港社會穩定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無庸置疑的,我相信每位市民和企業也應該有切身感受。
 
  昨天,特區政府律政司舉辦了一場《香港國安法》一周年的法律論壇,我與兩位司長及一位局長也有出席和發言,其他嘉賓講者亦從多角度分析《香港國安法》的目標、宗旨、條文和應用,以及與一些外地的國安法作比較。我認為這論壇提供了很多有用資料,亦可反駁過去一年對於這條全國性法律的無理抹黑,證明《香港國安法》是經得起考驗的。我在此特別感謝昨天發言的內地官員、嘉賓及講者,他們肯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過去一年就落實《香港國安法》作出的努力。
 
  我今日要說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安寧,甚至威脅市民人身安全和財產的風險,仍然於香港社會存在。有關風險來自幾部分,第一是來自一些外部勢力、外國政客,他們繼續肆意詆毀《香港國安法》和我們執行《香港國安法》的所有行動,並連同一些畏罪潛逃的涉嫌犯罪分子,以及一些曾於二○一九年下半年,一直作為組織暴亂的“搞手”、但已遠走他國的人士,在境外興風作浪,挑戰特區政府的權威和繼續挑動港人的情緒。近日在英國倫敦發生的一宗事件,即有部分此類人士在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事處採取激進行動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第二個風險是來自市民,他們的守法意識因為長期受到別有用心的人鼓吹的“違法達義”歪念所影響而變得薄弱,亦被標榜“和理非”的人士影響而成為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和“遮羞布”,從而對暴力和違法的意識變得很脆弱。
 
  第三個風險的來源是我們對社交媒體和網絡欠缺監督和規管,令它們得以長期地發放一些虛假消息,美化暴力,散播仇恨中央、特區政府及警隊的思想,而令部分人變得激進、極端,甚至作出違反人性的行為。今年七月一日,我們看到有兇徒襲擊──甚至可以形容為企圖謀殺──一位正在執勤的警務人員,然後自殺,這正正為香港社會響起警號。當天發生的其他事件包括有人於凌晨時分企圖在禮賓府縱火、警方在街頭截獲有人藏有攻擊性武器或仿製槍械,甚至在過去兩、三星期,警方拘捕了兩名人士,檢獲一些爆炸品的原材料。我們亦看到一些經網上發放、揚言要殺害政治人物的信息,也包括向中聯辦和禮賓府發出的炸彈恐嚇,我本人的辦事處和警務處的辦事處亦曾收到一些白色粉末。這些事件並非偶然,說明曾經令香港飽受創傷的黑色暴力只是從群眾式的地面活動變為隱閉形式的個人化行為,將會成為香港這個城市的隱患。
 
  要應對這些風險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執法部門將會繼續全力調查,令違法者不能在法律之外,我們一定會把他們繩之於法,執法工作包括針對一些在網上發表煽惑他人殺警、鼓吹恐怖主義、推翻政權的信息。第二方面,在政策局的層面,我們會加快進一步探討、研究及落實維護國家安全和令社會更穩定的相關法律,建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關部門亦會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市民特別是青年人的守法意識,包括要認清在網絡上的信息。我亦要求所有部門和其他公共機構須對其管轄範圍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這亦是國安法條文的要求,它們不應該容許其工作範疇,包括教育、廣播、文化藝術,被不法分子滲透,透過手段美化暴力,從而蒙蔽市民的良知。
 
  我呼籲市民應該公開譴責暴力,不要再被一些所謂“政府也有責任”、“只有暴政、沒有暴力”或“暴力有時可以解決問題”等謬論和歪理蒙騙,更不可為施暴者找任何藉口。我亦呼籲家長、校長、老師,甚至牧者,要小心觀察身邊青年人的舉止和行為,並作出勸戒;若發現有青年人或身邊的人士正進行違法行為,必須向執法部門舉報。

  今天想跟大家交代的第二項事情是關於選舉。大家記得,在五月下旬,立法會通過了完善選舉的本地法例後,我當時說我們的重點工作,是做好接下來的三場重要選舉。昨天可以說是籌備選舉工作的一個里程碑,就是我們開展的一個特別選民登記安排,至昨天晚上結束,選舉事務處現正盡快審核這些申請,並會在七月十八日發表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臨時投票人登記冊,屆時就會公布最新的選民登記數字。我在此亦給大家一些初步數字,這次登記成為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的熱情是很高漲,是非常踴躍,我們估計在經完善選舉制度下的40個界別分組,合資格的投票人──無論他會成為一個當然委員或是透過團體選民身分或個人選民身分可以投票──大概有10000人。到目前為止,雖然選舉事務處可能還有一些郵件的派遞未完成,但他們今早告訴我已收到9300份來自這些投票人的登記表格;換句話說,這次選民登記率是會超過90%,反映了在經完善的選舉制度之下,這個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都是受到這些選民支持。
 
  第二項關於選舉的工作,就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按法例規定,我將會在今日委任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即日生效。按照法例要求,我須委任一位主席、兩至四位官守議員和三位非官守議員。今日獲委任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席是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擔任;三位官守成員分別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三位非官守成員分別是梁愛詩女士、范徐麗泰女士和劉遵義教授。官守成員的委任當然是按照法例要求,他們必須要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下,經我提名、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三位非官守成員是完全符合我們當日所說的要求,他們對國家忠誠、對香港負責、有承擔,而且三位都不會是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亦無政黨背景,社會地位崇高。我很感激他們三位已經接受了我的邀請,出任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成員,聯同擔任主席的政務司司長和其他三位官守成員,做好針對參選人──無論是在接下來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或是立法會選舉,以至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的資格審查工作。
 
  第三項要公布的事情,就是我將於今日發信給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明今年《施政報告》的發表日期。二○二一年的《施政報告》將會是我任內最後、亦是第五份的《施政報告》,考慮到情況比較特殊,即第六屆立法會一直會運作到十月下旬,新一屆立法會會在明年一月成立,但我的任期則至明年六月底,所以我仍然會選擇在今年十月──實際日子是今年十月六日──發表二○二一年的《施政報告》。一如既往,我們會展開有關《2021年施政報告》的公眾諮詢,諮詢的頻率會比往年更高,估計會安排接近30場公眾諮詢會,既有各個界別的代表,亦包括各個立法會議員的黨派,我亦會安排跟一些市民談談有關他們對施政的期望。
 
  記者:你好,林太。“七一”警員遇襲案,有市民悼念和獻花,有人說這些行為違法,林太你有甚麼看法,是否違法呢?亦有人認為與累積民怨有關,林太你有甚麼回應?另外,關於《私隱條例》,有美國公司去信政府指相關字眼很模糊和沒有必要,若繼續推行,可能會撤離香港,林太你有沒有回應?另外,關於通關方面,你早前說需要向中央提交報告,有沒有相關通關時間表?現時確診宗數減少,會否有條件放寬防疫措施?謝謝。
 
  行政長官:三條問題。第一,每次記者朋友問及某些行為是否違法,我也是這樣回答:一個行為是否違法,一定要視乎法律,因為香港是法治社會,我剛才的一番說話也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應該有守法意識,所以一定是視乎法律基礎,亦要視乎有沒有意圖和證據,然後由檢控部門不受干預地提出檢控,最後交予有獨立司法權的法庭作裁決。如果你留意我剛才所說,我說的風險,是香港這個城市仍然存在危害國家安全、政治安全和治安安全的風險,不單是一些炸藥和仿製槍械,亦包括意識形態帶來的風險。如果我們的社會有部分人士對於這種完全違反人性、意圖謀殺一位警務人員的行為,也可以採取憐憫、美化,甚至是哀悼的行為,我認為這樣會製造社會風險,尤其是對於小朋友。這是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
 
  第二條問題關於《私隱條例》。在一段很長的時間,香港有很多人在網絡上受到“起底”的創傷,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社會上亦廣泛支持應該處理這個問題。今次提出修訂條例,正正就是處理這個問題。每一條法例的訂定,包括《香港國安法》,也會引來一些關注、焦慮,若能在立法過程盡量疏解這些關注和焦慮,當然是理想的;但有時也需要以事實來證明,即透過實踐,正如《香港國安法》實踐了一年,昨天整天,不同講者和人士告訴大家,其實《香港國安法》並沒有如初期有些人對它的詆毀、誣衊和抹黑而出現那些情況。《私隱條例》亦一樣,我們的目的是針對非法“起底”行為,並賦權私隱專員進行調查和採取行動,只此而已。若有從事網絡平台業務的公司有關注,我相信私隱專員樂意與他們見面,聆聽他們的關注;而我們負責這條條例的政策局,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亦很願意──無論在立法會內或外──就有關疑問或關注作條文上的解釋。
 
  第三條問題是通關。我們完全知道香港市民的訴求和商界要進入內地進行很多商業活動的必要性,我每一次有機會與中央官員見面時也提出這個要求。我在北京期間,雖然主要是參加慶祝中國共產黨100周年的活動,但都有機會見到港澳辦的官員,我也表達了這個強烈訴求。現時我們正在梳理一份報告以提交中央,暫時來說是沒有通關時間表。
 
  防疫措施則要留待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措施到期時交代,應該這個星期就會交代。我們過去已按四月十二日公布的抗疫新路向逐步放寬,從來沒有再收緊這些措施,受到業界歡迎,因此在客觀條件容許和疫情相對穩定的情況下,我們一定會考慮業界的相關需要。

  記者:你好,特首。都想問問關於警員遇襲案,有些人選擇悼念那位襲擊者,而這個人亦選擇了用暴力方式襲擊警員,會否了解一下這兩件事背後的深層原因是甚麼,為甚麼會有些人選擇這個方式襲擊警員,為甚麼會有人用悼念方式對待那位襲擊人士,你會否想想當中的深層次原因?另外,由六月至七月的個別日子都有一些市民聚集去紀念“六四”又或者反修例示威,特首你現時會怎樣研判目前香港社會的民情發展?你覺得香港人現時正在想甚麼?多謝。
 
  行政長官:我可以這樣說,第一,正如我剛才在開場白所說,儘管有了《香港國安法》,儘管執行《香港國安法》的主要機關都是盡忠職守地做事,但是香港社會的安全風險並未完全消滅,原因是我已說過有三方面的風險來源。有人會問,正如我剛才也轉述,有一段時間我們時常聽到有人去美化或者肯定這些暴力──就是說因為有“暴政”,所以就會有暴力;又或者香港有很多問題,有時是可以用暴力來解決這些問題──久而久之,這些會令我們的社會接受了這樣的歪理,以致破壞道德的底線,甚至欠缺守法的意識。我覺得我們處理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和暴力的態度,不應該亦不需要與政府的施政掛鈎。每一個政府的施政在任何時刻都可以改善,包括本屆特區政府,我們都不是盡善盡美,有很多社會、貧窮、房屋土地問題,都是要更加努力,全社會一起去解決,特區政府是責無旁貸;但將這些問題掛鈎,有些人認為所以就要有暴力、就不守法,我覺得這是歪理。為甚麼這種歪理在香港社會好像相當普遍?這就是我剛才所說的其中一個風險。當然,最大的風險就是長時期我們有一個國家安全法律的缺口。另一個風險,就是回歸24年,我們有很多教育的工作未做好,包括國家安全的教育,甚至是公民教育,因為剛才我們說的是道德、倫理的問題。發展至現時這個情況,是不會在很短時間內可以徹底改變過來,我相信我們的社會在這種狀態之下會持續一段日子。特區政府會繼續疏導這些我們認為並不太正確的看法;特區政府會繼續努力做好我們的施政工作,滿足市民在經濟和民生方面的訴求。無論如何,整個社會同心協力要做的,就是向暴力說“不”,就是不要再為施暴者找任何藉口,暴力就是暴力,犯法就是犯法,整個社會要回復至一個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那麼香港才可以長治久安。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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