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盡快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產品屬性
針對電動平衡車存在的問題,陳旭輝建議,有關部門盡快結合電動平衡車的產品特征、市場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規等信息,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產品屬性,將其設計、生產、銷售、使用納入監管範圍。同時,通過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等規定要求,並制定相關處罰細則規定。對電動平衡車生產廠家實行標準化生產培訓,要求在各個環節對產品質量進行控制,確保產品質量可控制、安全性能可追溯,從根源上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中消協消費監督部主任張德志則指出,消費者也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消費者在購買電動平衡車時,不要一味追求價低,也不要盲目追求過大的里程數,盡量選擇信譽良好的正規廠家產品。不要把電動平衡車當作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要在機動車道上騎行,要選擇封閉場所或專用場地使用,並佩戴好頭盔、護膝、護肘、護腕等護具。
“此外,鑒於目前社會上對電動平衡車的安全意識整體不強,建議廣泛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家長和學生以及不同年齡層次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張德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