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7日電/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一季度的經濟數據大幅下降是市場早已預期的。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中國一季度GDP實際增速為-6.8%;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同比下降16.1%,降幅比1-2月份收窄8.4個百分點;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下降7.7%,降幅比1-2月份收窄8.6個百分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19.0%,創歷史最深跌幅;其中除汽車以外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同比下降17.7%,同樣也創歷史最深季度跌幅。
同樣是下跌,同樣有預期,但消費的下跌幅度仍是超出了市場的普遍預期。超預期的主要是3月份單月的數據:3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速是-15.8%,而市場預期是-10%。因為3月份,國內疫情已經處於基本被控制的狀態,但實際上消費環比僅增長0.24個百分點,這就意味著雖然3月經濟活動逐漸恢復,但消費的修復仍然非常緩慢。
澎湃新聞發表某大型商業銀行研究員郭強文章表示,社會需求的最終體現就是消費。如果消費萎縮,那麼任何中間環節的生產擴張,都是虛假的繁榮。而疫情爆發以來,不僅經濟被按下了“暫停鍵”,居民活動範圍大幅減弱甚至被限制,各類交通也幾乎處於停滯狀態。由於新冠肺炎病毒的傳染性極強,在恐慌心理作用下,日常的線下消費供給也出現了大幅的萎縮。進入4月份,除輸入型病例外,國內疫情相比國外要樂觀很多。中央也開始出台各類政策,鼓勵企業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復工復產,推動經濟盡快回暖。各地政府也紛紛出台措施,希望能夠刺激居民消費醫院快速恢復。
文章分析,從微觀主體來說,疫情衝擊下的居民消費涉及幾個方面的內容,包括消費的意願、消費的能力,消費的客觀約束。從政府的角度看,這幾個因素要綜合考慮,才能充分發揮消費刺激政策對消費的拉動作用。
首先,是消費的意願問題。消費可以分為可選消費和必選消費。必選消費是幾乎沒有彈性的,如食物。無論疫情多嚴重,我們總要想辦法解決食物的問題。疫情嚴重,多數人先要想辦法保證能有食物可以果腹,疫情形勢好轉,那麼可以想辦法提供食物種類。如果情況進一步好轉,大家可能會去買點衣服之類的可選消費品。如果價格能再降低一下,那麼積壓的消費情緒可能會回暖的更快一些。正是基於如此考慮,各地政府紛紛推出消費券來刺激消費。通常來說,通過消費券,可以在較短時期內激活消費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提振消費的熱情,消費券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最多只能起到催化劑的作用。而且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多數地方政府的消費券都是適用於價格較低的生活類產品,儘管帶有一定的杠杆引導,但絕對金額並不大。對於家電、汽車等大宗消費品來說,刺激的力度可能並不能有效地激發消費者的消費熱情。
其次,是消費的能力問題。國家統計局還公布了收入的數據,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7109元,下降0.7%。從實際情況看,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下降幅度應該更大。短期快速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顯然不切實際,這部分消費群體顯然對必選消費品的價格敏感度更高。而對於高收入人群來說,溫飽問題並不是其需要考慮的因素,他們對可選消費如汽車、奢侈品、投資標的的價格敏感度會更高。收入的結構性問題,也是政府刺激消費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再次,是消費的客觀約束問題。很多人都說,先要盡快恢復消費的信心。這個問題其實包括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消費能力對消費的制約,更通俗地講,就是要解決收入預期對消費的限制;另一個層面是外部因素對消費的客觀約束,這種約束才是當前消費下滑的主導。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有足夠的收入去飯店消費,也有消費的意願,很久沒吃烤鴨了,真的很想吃,但就目前的環境,我們並不是願意在有被傳染的可能性下,去滿足我們對美味的欲望。這種客觀約束是基於我們的主觀恐慌,且確實對社會安全和穩定而言是有利的,因此政策刺激並不能去解除這種客觀約束。
在分析清楚影響消費的下滑因素後,我們可以看出,政府的刺激消費措施也應該是結構性的。
文章認為,消費券的發放,應該更多的偏向低收入群裡,在拉動消費的同時,切實緩解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壓力。對於高收入群裡而言,適當的放開汽車限購政策,可能會在拉動消費的同時,緩解汽車行業的下滑壓力。
在消費存在客觀約束的條件下,政府應該盡可能的創新消費場景。線上消費模式目前是多數居民的首選,適當加大對快遞行業的補貼,會進一步促進線上消費的交易。如增加對外賣騎手的補貼(實際上表現為快遞費的下降甚至免除),可能會有效拉動餐飲行業的回暖。但在有傳染隱患的問題上,還是應該從嚴管理,畢竟只有走得穩,才能走得遠。
此外,擴大政府消費也是有效拉動整體消費的重要內容。合理調整消費擺布和節奏,擴大政府消費,增加公共支出,帶動居民消費,也是擴大內需的重要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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