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近年來,每逢元旦春節,兩辦都明確要求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可謂說到了幹部職工心坎上。
近年來,中辦、國辦連年發文,不斷明確“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就是要讓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正常化。
正常化應是有福利。對於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儘管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確規定,但現實中,有的領導幹部“談福利而色變”,怕因為發放福利而出岔子、惹麻煩,就以反腐倡廉、反對“四風”為由一律停發,搞“一刀切”。亂發、濫發福利固然萬萬不可,可簡單機械地變成“不發”,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與中央精神相違背,也可以說是不擔當不作為的一種情形。不作為需問責,對正常福利該發不發的不擔當不作為,也需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促使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得到正常發放。
正常化應是標準化。黨的十八大後,全國總工會和各省級總工會下發通知,對幹部職工的福利待遇怎麼發、發多少、發什麼等作出了明確的具體規定。這就是說,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不是想發多少就發多少,想在什麼就在什麼時候發,想怎麼發就怎麼放,而是必須嚴格按標準執行。要釐清正常福利與節日腐敗的邊界,防止借發放福利待遇之名,搞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格執行標準,就要保證該發的正常福利,一個都不能少;不該發的“腐利”,一個都不能發。
正常化應是公開化。發放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不應遮遮掩掩、躲躲藏藏,而應公開化、透明化。有的領導幹部發放福利待遇不敢聲張,擔心群眾知道影響不好。實際上,群眾反對的是黨政機關搞“腐利”,而非反對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推動正常福利回歸,要增強福利發放的儀式感,光明正大將“溫暖”送到位,讓幹部職工的幸福感飈升,感受到大家庭的溫暖。
讓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正常化,不僅體現出領導幹部的責任擔當,而且有利於增強幹部職工的歸屬感、幸福感、獲得感,營造積極健康的政治生態,培育成熟的社會心態。讓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正常化,太重要了。
來源:紅網 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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