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名老黨員、老法官,怎麼連這點政治敏感性都沒有?不管是老同事還是老校友,你作為一名法官,代表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要堅守自己的立場,遇到當事人組織的飯局決不能吃,禮更不能收。”蔡哲斌語重心長地說,“你以為是敘敘舊出去吃頓飯,可你在選擇了顧全情義的同時,忘記了自己的身份。你代表的是你自己嗎?你代表的是黨、是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你吃了當事人的這頓飯,你作出的判決還能讓群眾信服嗎?”
“你說的有道理,我平時沒有注重對黨章黨規黨紀的學習,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沒有管好自己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楊某慚愧地低下了頭,後悔不已。
經查,2016年11月22日晚,楊某在昆山市巴城鎮湖濱南路一飯店內,違規接受當事人及代理律師宴請,共計消費9700餘元,並收受當事人贈送的價值1000元大閘蟹禮盒一個。事後,楊某並未滿足當事人的要求,當事人敗訴。
2018年4月20日,楊某因審理案件期間接受一方當事人宴請並收受當事人所送大閘蟹禮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禮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4月24日,區法院也在第一時間對他進行了職務調整,並給予警告處分。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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