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勢”的視野:台灣問題
http://www.crntt.hk   2022-08-18 12:52:01
 
  就“中美台”三方的互動而言,重心是“中-美”,關鍵在於中美彼此相對權力的消長,後者構成這一三角所在的“勢”,曰“宏觀之勢”;就“共國民”三黨的互動,重心是“統-獨”,關鍵在於島内統獨彼此相對權力的消長,後者構成這一三角所在的“勢”,曰“微觀之勢”。前一個三角的現况是,中美的實力對比與消長在太平洋西岸正呈現變動易位之進程,後一個三角的現况是,民進黨當下在島内呈現一黨獨大的“鴨霸局面”。由是移入前述對於“勢”之雙元邏輯:一是,任何趨勢一出現便漸漸擴大增强;二是,任何趨勢達致極致時必窮盡而逆轉。由是可以提煉出該問題宏觀與微觀兩個“勢”之所在:

  宏觀之勢:中美在西太地區的權力消長是鎖定之趨勢,實力差距與對比將軌道化演進,可能發生最終的易位。(東昇西降論)

  微觀之勢:獨派政黨在島内的局面已達到頂峰,但將窮盡逆轉爲衰敗趨勢。(民進黨去神壇論)

  如果明晰台灣問題的“勢”之所在,體認與内化宏觀與微觀這兩個“勢”,方法與手段的采用將變得明晰,定力與耐力的訴諸會愈發重要,“屈於此者,伸於彼,無兩得之數,亦無不反之勢”。當明晰總的“趨勢”是於己有利的,在暫時的情勢不利於己時懂得“屈”,訴諸定力與耐性,而在局勢逆轉之後主動掌握之,因其漸衰之勢,等到不能勢行時現况的自然解體,終能重新控制歷史狀况並使其平静。時間的關鍵因素作用,將會取得一切可欲之利益。重要的是,當下的保守與克制,爲今後之成功作好準備。重要不是當下的“妄涉”與“急爲”,而是等待“勢”的自發性實現。

  “勢”在表面上看起來,是自行决定的,但是它固有的邏輯使得它爲人之自覺把握與體認保留了充裕的空間。歷史進程,存在某種超越“趨勢”的必然性成分,其變動與出現本身是偶然之殘餘,但是其機理可以藉由規律加以闡明。“理者固有也,勢者非適然;以勢爲必然,然而不然者存焉。”説是偶然,因爲某一趨勢一旦開始自然會往那個方向發展,即使它還祗是萌芽的階段亦是如此,方向的悄悄樹立與轉變構成偶然的命運遊戲,摻雜了太多“時機”的要素;但“勢”的交替、消長與盛衰必然有一種調節運作的邏輯,而能爲人所知,藉由規律的形式加以闡明,因而其作爲必然性的成爲是“可詮釋的”,構成可知、可預期之一部分。本文下面,便着手嘗試闡釋這兩個“勢”何以如此的機理。

  (一)宏觀之勢:東昇西降論

  宏觀之勢,即闡釋“中美台”三方的互動中,中美彼此相對權力的消長之機理。權力(Power)在學理上,指涉位於某一關係中,權力主體對於權力客體的强制性支配力,由以構成一種不平衡的支配關係所在。權力作爲一種支配力或支配關係,一則在於支配能力本身,即我有這個行使權力的能力或潜力在,二則在於支配作用的關係,即我須將這個能力或潜力朝某一對象行使出去,才能成全一種支配力或支配關係,來詮釋權力本身。因此存在兩種權力,第一種權力(Power1),指涉權力能力本身,或者實力、資源;第二種權力(Power2)指涉權力的行使情况,是關切權力能力本身的變現與實現程度,或者可以視爲一種發揮出的影響力。

  公式一:Power1=f(Technology)*Concentration

  定義如下:作爲一種權力的能力,其總量與包含技術水平(Technology)的函數,以及社會制度的集中程度(Concentration)成正相關關係。對於一個國家構成能力的權力,在於該國對於社會内部資源的汲取與吸收能力的大小。權力主體是政府,政府的汲取能力是通過再分配機制進行的,後者建立在社會的經濟汲取能力之上。因此,汲取與吸收的能力一來是社會本身的經濟汲取能力,與技術水平相關;二來是政府本身的政治汲取能力,與政府制度的集中度相關。前者關乎政府可資汲取的經濟資源總量,後者牽涉政府機器本身汲取能力的效率水平。當兩個社會存在技術代差時,技術水平的函數放大效應使得制度結構的集中度差异變得無關緊要,鬆散的現代國家能够在競争中勝過集中的古典國家;但當不存在技術代差或技術相差不大時,政府制度結構的集中程度,構成權力能力因素的關鍵指標所在,關乎權力能力的總量水平。因而,當中美之間的技術鴻溝日益縮小時,於政府具有的權力能力相比,中國政府的集中程度在效率上高於美國的聯邦制政府,這帶來兩國權力能力可能的消長趨勢。

  公式二:Power2=f(Power1)/Distance

  定義如下:作爲一種影響結果(Influence)的權力,其總量與包含權力能力(Power1)的函數成正相關關係,且與權力主體與權力客體的空間距離(Distance)成負相關關係。作爲一種影響力的權力,指涉權力的行使情况,關切權力能力本身的變現與實現程度。其首先主要取决於所擁有的的權力能力總量,後者構成影響力本身的上限所在,標誌着影響力本身具備的潜力水平;其次,權力的行使、影響力的變現,遵循力的普遍法則:“衰减原理”,即力量的發揮,與發力點與受力點的距離成負相關,力的耗散沿着距離的延展而逐步增加。反映到台灣問題的“大三角關係”,中美之間的權力能力總量的消長是影響力比較的首要因素,其次則是關乎陸台與美台之間的距離效應:該距離會放大大陸本身的權力能力,縮狹美方可發揮的權力能力。在前幾次台海危機時,中美之間的權力能力差距經由距離的倍减效應,使得權力能力本身的差距得以“鈍化”,維持了微妙的權力平衡局面。而當中國的權力能力總量(Power1)接近美方時,“衰减原理”使得就構成影響力的權力而言(Power2),中美之間在西太地區的權力地位與格局將發生深刻的演變。

  (二)微觀之勢:民進黨去神壇論

  微觀之勢,即闡釋“共國民”三方的互動中,統派與獨派彼此權力的相對消長機制。由於民進黨至今未能廢棄或凍結“台獨黨綱”,構成島内政治環境中對於統派勢力的最大障礙,以及獨派勢力的關鍵依託所在。關切這一勢的機理分析,便是立基於對民進黨長遠的勢力消長分析。台灣是選舉社會,政黨是通過選舉獲得政治合法性與政治可能性的。但選民本身並非自主的、中立的力量,而是在根本上可塑的。因而對於民進黨的勢力消長分析,在於對其選票本身作機制分析。

  公式一:Power1=Vote(t)=∑T-1 stock + f .Impact*Median vote(T)

  定義如下:某政黨在選舉社會中的量化權力指標(Power1),標誌於T年它在選舉社會中獲得的選票本身(Vote(T)),該選票由存量選票與增量選票構成,前者構成政黨在選舉社會中的基本盤,標誌於T-1年(上一選舉年份)的選票存量(∑T-1 stock);後者構成政黨在T年選舉中新收穫的選票與新動員的中間選民(Median vote(T)),該動員與催票的效率,與政黨的政治動員能力成正函數關係(f .Impact)。在島内的選舉社會中,立基於島内民衆國家認同與身份認同混亂的現實面,民進黨長期訴諸身份動員路徑,對於認同失焦與身份失衡的中間選民總量,發起政治動員與選舉催票,使得其基本盤愈發壯大,並在屢次選舉中不斷斬獲新的中間選民之認可,造致今天民進黨在島内政治環境中的“一黨獨大”局面。這構成島内統獨對比分析中的表層邏輯。

  公式二:Power2=Impact= K.Δ(Outer Power)

  定義如下:某政黨在選舉社會中的實質權力指標(Power2),在於它的政治動員與政治影響能力,構成公式一中的動員與催票能力(Impact)指標,成爲政黨長遠生存與競争的核心所在。而這一動員能力與影響能力,在小政治實體中,呈現出大政治實體在社會影響力中的鏡觀與投射表現。諸政黨在小政治實體中的影響力對比,是攸關的大政治實體本身影響力比較的反映與再現,它與攸關政黨的大政治實體之比較權力差〔Δ(Outer Power)〕呈現出正比關係。如果大政治實體的權力對比是有利於該政黨,則得出的正向的差額與係數K的正比和,構成該政黨的實質權力指標所在,構成正值;當大政治實體的權力對比不利於該政黨時,則得出的負向的差額與係數K的正比差,構成該政黨的實質權力指標,構成負值。Power2的結果,反向推導至選舉社會的量化權力指標(Power1)的測度中,當Power2爲正值,量化權力指標依照公式延續遞增的狀態;而當其爲負值時,量化權力指標依公式開始邊際遞减直至臨界點後,使得權力總量開始遞减。對島内的政治社會而言,民進黨實質權力指標所依託的是,中美在該地區的權力對比形勢,如果差值爲正數會帶來實質權力指標的正向,推動公式一中量化權力指標的遞增趨勢;如果差值爲負數則帶來實質權力指標的負向,推動公式一中量化權力指標的遞减趨勢,這構成對民進黨長期面向上的權力分析機制。由此可以發現,宏觀之勢與微觀之勢是聯動的,宏觀之勢有利於大陸的演進趨勢,助益於微觀之勢朝大陸有利的方向演繹,最終導出島内統獨力量對比的根本改變,實現島内政治環境的再造。

  三、“勢”之下的大陸與台灣

  “勢”不光是合乎邏輯,也具有普遍性的支配力,而它不光是一種必然的邏輯演繹結果,即力量與趨勢之間的交替演繹原則,也是内在於“現况”中,構成一種可以調整的力量,這種力量能使得現况成爲某一種可操作的“布置”。人在面臨“勢”之規律的必然演繹時,也保留了複雜而精細的操作可能性,爲“勢”之支配力於己而言具有更大的可能性與可欲性。自然的操作戰術是顯而易見的,基於對於事態推移中趨勢的把握與體認,讓情勢提供的於己有利的、有作用力的布置自行運作,以至於“勢”的自行自我實現是如此的合時合宜,任何“妄涉”或“急爲”都成爲無須如此與多此一舉,這構成“勢”的理想自我實現形式。

  將必須動用的“强力”的成分降低至最小,構成戰略思維的優先考慮所在,在事情或局面的總趨向有利於己時,將各種布置與措施合乎時宜的使其自行調整,由順理成章的連續作用導向總趨勢的自我實現,在“勢”的自行實現下成就自身的功效所在,因此切忌戰略衝動與魯莽,夯實戰略克制與定力,構成操作“勢”的首要原則,大陸在處理台灣問題時亦是如此,以長尺度的戰略耐心,换得更徹底的戰略收益所在,深刻體認台灣問題上的“時與勢”。

  “勢”的理想化實現途徑,也並非等同於大陸需克制一切主動性與操作力,在“時與勢”構成的客觀約束下,適當地利用這一情勢,使它往於己有利的方向自行發展,創造其自行實現的流動力,成就潜在的實現趨勢成爲可選的主動性方案之一。充分利用這一客觀情勢的約束性,使得情勢的布置本身更具作用力,導出“勢”之應然向實然更順暢而簡約的躍進。一旦充分挖掘了“情勢”本身内涵的豐富可能性,它之應然便能自動從實然中流瀉出來,而前者則是大陸的主動性之所依託與所憑藉。而“情勢”内在的可能性:在於勢差、慣性與開放性,未來的着力也宜依託於這三個支點。

  首先是“情勢”本身内涵的“勢差”。有一個形象的比喻適宜闡釋“勢”的主題:“任勢者,其戰人也,如轉木石。木石之性,安則静,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勢”作爲一種配置,其本身在於物體藉由客觀之力導出的必然作用,使得潜在得以充分實現,而潜力之最高點則繫於客觀之力依託的最大高低差,即“勢差”。充分操作與布置“勢差”的可能性,即是對於待加實現的潜能本身加以最大化配置,是“勢”之操作的根本所在。就台灣問題而言,大陸需擴充與發掘的“勢差”在於“權力落差”與“權威落差”。前者在於夯實陸台既有的實力對比形勢朝大陸一側鞏固傾斜,放大兩岸權力與實力差距的不對稱性;後者在於培植與深化陸台兩地既有的權威層次高低,特别是以治理爲中心的權威叙事向以政治對立與操作爲重心的權威叙事的持續衝擊,以治理績效的不對稱性詮釋與塑造兩岸的公權力之權威落差。

  其次是“情勢”本身内涵的“慣性”。還是上述關切“勢”之主題的比喻:當我們把木柴或石頭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它們便静止不動;把它們放在傾斜的地面上,它們便動起來了。它們如果是方的,就會停下來,如果是圓的,就會滚下去。决定“勢”之客觀力的因素,不止在於“勢差”,也在於物體的“形狀”以使得力之行使本身依憑“慣性”,即保障客觀之力是基於客觀需要導出客觀之結果。需要憑藉適當的“形狀”,使得“慣性”作爲潜能得以導出。同理,也需要適當的“着力點”,使得權力主體所布置與操作的“勢”,得以依憑“慣性”得到自我實現。就台灣問題而言,大陸方面當認真思考的是,如果培植與養成“勢差”得以依託的“着力點”所在,使得“勢差”本能真正導出島内應有的政治效果。鑒於島内政黨主流,現階段已與“割據政權利益”綁定,大陸訴求的當是私權利領域中的交融與磁力,而既有的兩岸融合戰略值得深入推進,助益於島内集聚與纍積出政黨之外的着力點所在。而在島内選舉民主的運作下,民衆本身作爲着力點的戰略意義根本上優於政黨本身。

  最後是“情勢”本身内涵的“開放性”。以“水”作爲“勢”之運行的圖解,呈現出“開放性”要素的重要意義:“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趨下,兵之行避實而擊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水正是依託“無常形、無常勢”的極端變化性,内涵着最强的穿透力與鍥而不捨的毅力。一種布置與操作祗有在不斷更新之下才會産生功效,也才可能作爲機制工具;而任何一種布置,一旦固定化之後,其内在的可能性會逐漸消失殆盡。而作爲一種布置的戰略,亦要保证最大的開放性可能,才能保证持續不斷的力量爲其帶來優勢所在,通過交替作用的布置可能性帶來恒常更新之功效來。就台灣問題而言,要維繫作爲戰略的配置本身的恒常開放性與可能性空間,至少在於兩點:首先在於達成統一的方法而言,應保持和平方式、武力方式以及之間廣闊地帶方式手段的開放性,保持手段與方法本身非固定化與可更新性,以支撑效能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其次在於達成統一的目標本身而言,保持“一國兩制”可詮釋的“開放性”與“靈活性”,通過局勢與目標布置創造的可能性,以適應“實况”的變化與“勢”的更新。

  對於台灣政黨而言,“勢”的力量實質上已構成一種客觀情勢的約束性,限制着當下選擇的可能性,如“法理台獨”已事實成爲“僞命題”。但“勢”亦是一種旨在自我實現的必然性支配力量,有作用力的布置將“趨勢”化爲其潜能的實現;就長尺度而言,“勢”之應然到實然的轉化,成爲構成島内政黨選項之限制。如何在“勢”構成的作用力布置下,獲得自身的能動性,值得島内政黨思考。有一個形象比喻可資參考:風作爲一種自然之“勢”力,造設出一種力的環境約束,但蜘蛛仍可在風中結網成絲。而其能動性發揮的憑藉,在於“軟性”、“彈性”與“同向性”。如何維繫自身政策空間的“軟”、“巧”與“不逆時勢”,值得島内政黨思考。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2年6月號,總第294期)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