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案判決書中認定的19個罪名中,就有虛假訴訟罪。“為了獲取非法利益,他們採取高額日息、砍頭息、兩頭計息、肆意複息、轉單平賬等方式,壘高、虛增巨額非法債務,並通過到法院虛假訴訟方式,掩蓋‘套路貸’不法行為。”該案承辦法官介紹,其中僅對某企業控制人姜某多次提供短期借貸資金過程中,被告人周化俠採取提起虛假訴訟、暴力逼迫、詐騙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姜某企業名下土地等資產共計1.8264億餘元。
“如果沒有系統性排查,根本無法一一審查甄別。”徐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花玉軍介紹說。
“10多年前,江蘇法院就針對虛假訴訟一些個案進行了司法打擊。”江蘇高院副院長褚紅軍介紹說,2018年9月起,江蘇高院通過下發通知、出台實施方案、召開推進會、院領導帶隊督查等方式,深入推進“套路貸”虛假訴訟專項治理。其間,隨著督查調研工作不斷深入,針對發現問題採取的應對措施不斷完善,綜合施策治理這一“頑疾”逐步成熟。
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業務指導
江蘇高院著眼於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的要求主動向省紀委監委、省委政法委報告,2019年7月,江蘇省紀委監委、省委政法委等九部門聯合部署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專項治理,正式將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尤其是“套路貸”虛假訴訟作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抓手之一。
為了加強業務指導、統一認定標準和裁判尺度,江蘇高院經過密集調研出台《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打擊與防範“套路貸”虛假訴訟工作指南》,指導全省法院正確區分“套路貸”與非法放貸、合法民間借貸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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