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的黨員領導幹部審查調查消息中,首次使用“投案自首”表述。
同年10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開除艾文禮黨籍的通報指出,其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甘於被“圍獵”,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
通報同時提到,艾文禮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決定給予艾文禮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
“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最受關注。
艾文禮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今年4月18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艾文禮受賄案,對被告人艾文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艾文禮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認為,鑒於艾文禮於案發前攜帶贓款贓物主動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真誠認罪、悔罪,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積極主動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艾文禮自動投案3天後,2018年8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河北省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社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社群早年擔任過河北館陶縣縣委副書記、涉縣縣委書記等職務,2004年12月晉升邯鄲市委常委。2016年6月,王社群卸任邯鄲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並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