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事務是否規範、透明,通過小微權力清單,老百姓一目了然,不按清單執行的事很難逃過監督的視線。去年8月,合德鎮張林村村民顧某拿著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宣傳手册,找到該村紀檢委員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反映該村在垃圾池項目建設過程中,未按制度規定的流程進行公開招標。經過調查核實,合德鎮紀委隨即督促張林村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並在全鎮通報。
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既讓群眾監督有據可循,又為紀委監委監督提供了有力抓手。不少紀檢監察幹部反映,以前對村級事務的監督往往不夠聚焦,或是停留在一般性事務的檢查上。清單制度施行後,監督的靶向更加精准,重點更加突出,監督效果也有了明顯提升。今年以來,我們在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的監督過程中發現問題452條,比去年同期增加近三成,其中由紀委監委推動解決問題415條,群眾滿意度達到95%以上。
實施一年多來,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作用得到了較好發揮。今年上半年,我縣查處的農村基層黨員幹部案件中,末次違紀時間發生在清單制度建立後的案件數量同比下降20.3%,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的效果初步顯現。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