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商務部11月8日發布《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徵求意見稿)》。商務部表示,對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依法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各級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可將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是否依法履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義務、誠信狀況作為給予財政、稅收、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優惠政策的參考因素。
該《辦法》中規定,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未按照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的要求報送投資信息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警告並責令其於15日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外商投資誠信檔案系統,在監督檢查中掌握的反映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誠信狀況的信息,應及時記入外商投資誠信檔案系統,通過外商投資信息公示平台對失信名單予以公示,並可通報市場監管、外匯、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
商務部提醒,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認為誠信檔案有關信息記錄不完整或者有錯誤的,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修正。經核查屬實的,予以修正。
對於違反本辦法而產生的不誠信記錄,在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後1年內未再發生違反本辦法行為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移除該不誠信記錄。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