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日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
通知要求,要積極採取施工工地防塵降塵措施。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並加強物料管理,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採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應採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築材料應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等措施。
建設單位應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並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暫時不能開工的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要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監督檢查,發現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依照規定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根據通知,要積極推進道路揚塵管控。推行機械化作業,到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要顯著提高。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要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