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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台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中評社) |
中評社台北6月1日電/上海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上海市《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即日起正式發布實施,釋放多項政策紅利,包括台資企業參與上海“五個中心”建設的公共政策,並從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扶持、研發投入、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台資企業同等待遇。
上海市台聯會長、復旦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副院長盧麗安也出席該新聞發布會,她會後受訪表示,兩岸已到“體制競爭”,要以實事求是的角度,看哪個體制能提供更好的發展機遇,就能吸引人才。諸如上海在本次深化的措施中,包括鼓勵兩岸教育體系交流、青年就業創業實習支持,以及鼓勵參與社團性組織等,均對台青赴陸發展提供鼓舞。她也希望不要用“脫台者”名詞,可採用其他學者提出更好的詞,譬如“融陸者”。
上海台辦表示,為了落實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結合上海實際,研究出便利台灣同胞在上海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重大政策舉措。
上海台辦指出,《實施辦法》共有55條,其中有28條措施涉及努力為台資企業在上海投資及經濟合作領域給予與本市企業同等待遇,另外有27條措施涉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實施辦法》55條中,有31條是完全對應《若干措施》的措施,其餘24條體現出上海的特色和創新。這其中15條是上海公共政策向台灣同胞開放的措施;另有9條是符合中央精神、體現上海自主創新突破的措施。
一是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在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上海努力釋放更多政策紅利,讓廣大在滬台胞台企在更多的領域享受到同等待遇。在《實施辦法》中,上海公共政策向台灣同胞開放的措施共計15條。包括:支持台企在滬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台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示、銷售和採購;支持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本市金融機構合作,拓展台企台胞融資擔保服務;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享有與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二是解決台胞台企關心的問題。研究推出更有的放矢、行之有效的惠台措施。包括:優化台企工商註冊登記審批手續;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職稱評定;支持台灣青年來滬創新創業就業,提供實習、就業崗位,按照規定給予初期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支持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代表機構、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與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台灣執業律師受聘於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等3項試點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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